山东出台补贴政策:新能源公交每辆最高补40万

2014-03-02 10:02:00 来源:齐鲁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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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我省2014年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补贴工作于近日正式启动。各设区市(不含青岛市)购买使用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企业和单位,将获得每辆3万-4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贴。对于淄博、潍坊、临沂和聊城这四个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购置新能源公交汽车的企业和单位,在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的基础上,还可再获得5万元/辆的省财政补贴。

  根据新修订的《山东省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示范推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省财政对各设区市(不包括青岛市)购买使用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的公共交通企业和单位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办法》规定,对购置10米以上纯电动城市公交车的企业和单位,省级财政将按40万元/辆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购置8米(含)-10米(含)纯电动城市公交车的企业和单位,按35万元/辆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购置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城市公交车的企业和单位,按25万元/辆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购置20万元及以上天然气公交车的企业和单位,按3万元/辆的标准给予补贴。

  本次纳入省财政补贴范围的节能与新能源公交汽车主要指纯电动城市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城市公交车和天然气城市公交车(包括LNG汽车和CNG汽车)。由于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补贴政策未包括天然气城市公交车,淄博、潍坊、临沂和聊城4市企业和单位购置天然气城市公交车仍可按《办法》享受省财政补贴。

  享受补贴政策的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应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采购,车型必须已经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

  新能源私家车暂时还没补贴

  在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及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背景下,近年来国家和全国各地的地方财政对推广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给予一定的补贴。其重点是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据了解,我省于2010年开展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财政补贴“济南都市圈”试点。

  新能源“私家车”也有望获取补贴是最近才有的事情。根据2013年9月国家《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2013年-2015年,消费者购买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可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补贴直接补贴给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不过,目前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的,只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几个一线城市。

  私家车为何难享补贴

  为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难享受地方财政补贴呢?据我省汽车业内人士介绍,北上广深四市对新能源“私家车”较早实行地方补贴政策,一来因为这些城市是国内比较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地,行业起步较早;二来实行补贴政策主要是出于推动当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考虑,在补贴政策上也能看出一定的“地方保护”特点。例如,并非所有享受国家补贴的车型都可以享受到地方补贴,一般只有进入当地新能源车补贴目录的车型才能享受政府补贴,而根据上海已公布的几个批次的补贴车型,最先获批的也是本地车型。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我省对新能源“私家车”市场暂不实行补贴政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还没有形成面向私家车市场的产业。并且,充电桩、充电站等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也影响到新能源小客车私人消费的发展。

  业内多数观点认为,补贴只是政策引导的一部分,补贴固然可以作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催化剂,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实惠,但就推动产业成熟来说,克服高成本、产品不成熟以及使用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难题更为紧迫。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