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破题 山东各地陆续放贷
今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都明确提出,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对流转合同规范、并申请贷款的农业经营主体,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核后颁发土地经营权证。该权证不改变农村土地的用途和农民的承包权益,同时可凭此证进行抵押贷款。
680亩土地经营权
换来260万元贷款
5月15日,在莱芜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启动仪式上,开出了两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市农村信用联社向嬴泰有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00万元,莱芜中成村镇银行向雪赢莲藕种植有限公司发放贷款50万元。
“有了银行贷给俺的200万元,俺们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也不是问题了。”莱芜市嬴泰有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潘林香高兴地说。莱城区羊里镇雪嬴村村支部书记、雪嬴莲藕种植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峰也解决了让他头疼多日的发展资金难题。
在德州,武城县志远粮棉种植合作社理事长牛文志曾经同样为着粮食烘干储存、扩大紫薯种植规模的资金来源犯愁。他曾通过民间借贷及银行小额抵押贷款解决融资难题,但民间借贷的高利息常常让他望而却步;面对合作社动辄几百万元的项目投入,最多十几万元的小额贷款显然只是杯水车薪。
“没想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同房产证一样的‘含金量’。”近日,牛文志用估价800万元的680亩土地经营权作抵押,仅仅用了2周时间,就拿到两年期的贷款260万元,解了燃眉之急。
其实,早在2008年9月,枣庄市山亭区的徐庄土地合作社就以334亩土地使用产权为抵押,从山亭区农村信用社获得贷款30万元。这也是我省农民拿到的首笔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农村产权交易网络
畅通资源配置通道
近年来,随着土地流转步伐加快,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一大批新型经营主体相继涌现。但因土地为流转而来,固定资产又相对较少,在土地经营权无法抵押贷款时,大部分银行金融机构在提供贷款都要求提供担保人和抵押物,这无疑制约着这些新型经营主体的进一步发展。
今年年初,由莱芜市委农工办、市金融办牵头协调,市财政局、农投公司、农村信用社、中成村镇银行、省投资担保公司共同研究探索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莱芜市还专门成立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范围主要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使用权等11类权项。
去年8月1日,武城县农经局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粮棉种植面积不低于100亩,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50亩,养殖面积不低于20亩的承包经营人,可获取其所提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评估认定价值30%至50%的贷款。目前,武城县推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共发放贷款5笔1200余万元。
为保证土地抵押权的实现,枣庄建立了市、县、乡三级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网络,市里还成立了全国首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村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为农村土地收益、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价值、农村资产进行评估。作为最早试水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市,截至目前,枣庄已累计发放贷款5.4亿元。
农民权益咋保障?
银行风险咋规避?
经营者到期不能偿还抵押债务,如何保障农民的土地经营权不受侵害?基于独特的权利属性,这也是土地经营权抵押目前面对的最大难题。对此,我省各地进行了多种尝试。
枣庄从四个方面防范农民失地及银行贷款等风险:一是规定合作社成员中农民比例不得低于80%,出资获得的附加表决权票数不得超过总票数的20%,即农民的附加表决权占80%。这两个“80%”,保证了工商业资本不能在合作社中占主导地位,从而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长期控制权;二是在土地合作社中引入农业保险,政府对农业保险给予80%的保费补贴,降低了自然风险;三是规定土地合作社只有不超过1/3的部分可以抵押贷款,抵押年限不能超过3年,保证了农民不会长期全部失地,降低了合作社的经营风险;四是合作社实行规模经营,与一家一户经营相比,抵押资产多,还款能力强,担保户数多,机会风险大大降低。
武城县农经局局长王洪胜告诉记者,经营者违约,金融机构并不能取得承包方的地位,只能是将土地经营权再次流转,获取转让收益受偿。同时,金融机构还可以地上种养物办理的农业保险优先受偿。此外,为有效控制风险,办法对借款人应当具备条件、相关部门的审查、审批、审核,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签订贷款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办理抵押备案手续等环节均作了规定。
莱芜市则尝试将经营权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拍卖。“土地经营权被抵押后,由担保公司向其提供贷款担保。一旦发生风险,担保公司会把经营权放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上进行拍卖,让更好的经营主体来经营这块地。这样,担保公司和银行的顾虑打消了,制约发展的关键瓶颈打通了,这步棋也就走活了。”莱芜市委农工办副主任狄杰友说。(于向阳 张宇鸿 张环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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