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序"江湖"将结束 外商管理或将全面转向"负面清单"

2014-06-02 13:50: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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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企在华频“出事”

  6家洋乳企因垄断被罚款6.68亿元。2013年8月7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反垄断调查结果,合生元、美赞臣、多美滋、雅培、富仕兰(美素佳儿)、恒天然6家乳企,因违反《反垄断法》、限制竞争行为共被罚款6.6873亿元,成为我国反垄断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

  调查显示,涉案企业对下游经营者存在固定转售商品的价格或限定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行为。受该行为影响,我国配方乳粉的渠道费用占比高达20%-40%,远高于其他国家的4%-14%。国家发改委透露,具体的手段主要包括:合同约定、直接罚款、变相罚款、扣减返利、限制供货、停止供货等。一旦下游经营者不按规定价格或限定的最低价格进行销售,就会遭到惩罚。国家发改委表示,上述行为事实上达成并实施了销售乳粉的价格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不正当地维持了销售高价,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涉案企业均承认自身的转售价格维持行为涉嫌违法。

  葛兰素史克在华药价高得离谱。葛兰素史克旗下的“明星”药品在中国高昂的定价,令人印象深刻。以贺普丁为例,在中国的出厂价是142元人民币,而在韩国只有18元,在加拿大不到26元。也就是说,购买一盒贺普丁,中国的患者要比其他国家的患者付出高得多的代价。

  这些贵得离谱的药品怎么能打开中国的市场?李某是此次被移送审查起诉的46名犯罪嫌疑人之一。身为湖南某市级医院肝病中心副主任医师的他,涉嫌非法收受葛兰素史克医药代表谭某送达的现金数万元以及葛兰素史克提供的免费旅游。“有的医生回避赤裸裸的金钱交易,但希望提高自己的业内名声。这时,学术会议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一名涉案的医药代表王某说,邀请医生参加会议的费用由公司支付,礼品由公司提供,会后的旅游也由公司埋单。在犯罪嫌疑人之一、葛兰素史克(中国)副总裁兼人力资源部总监张国维看来,上述行为是公

  司近年“销售为王”政策导向的必然现象。“这对一线销售人员的导向作用非常强。”犯罪嫌疑人、葛兰素史克(中国)副总裁兼企业运营总经理梁宏估算,葛兰素史克为打开销路投入的行贿费用占到药价的30%,每年总金额高达数亿元人民币。  7家中外品牌眼镜企业操纵价格被罚款1900多万元。国家发改委5月29日宣布,6家外国品牌,1家台资品牌眼镜镜片企业因操纵镜片销售价格,违法反垄断法,共计被罚款1900多万元。这些企业已承诺降低相关产品价格。

  经查,依视路、尼康、蔡司、豪雅等主要框架镜片生产企业和博士伦、强生、卫康等主要隐形眼镜片生产企业普遍对下游经营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转售价格维持,存在固定镜片转售价格或限定镜片最低转售价格的行为。

  据国家发改委介绍,根据群众举报,2013年8月开始,国家发改委组织力量对眼镜行业主要镜片生产企业进行了调查,查实一些生产企业存在限制下游经营者转售价格的排除竞争行为,近期责成北京、上海、广东三个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反垄断法进行了处罚,共计罚款1900多万元。截至目前,涉案企业的整改措施正在落实之中。

  对外企双重标准应零容忍

  专家指出,跨国公司并非天生就流着道德的血液,有资料显示,不少世界500强企业都曾有过在海外进行贿赂活动的劣迹。正是因为贿赂行为一度令人触目惊心,才催生了1977年美国颁布的《海外反腐败法》。可见,对于趋利的商人和企业来说,如果没有法制的约束,很难杜绝他们在商业竞争中使用贿赂手段。而外企在中国市场上的肆无忌惮,正说明我们在市场规范上的空隙太大,让外企钻了空子。

  市场经济的繁荣和提质,不是给予某些外企一些优惠政策就能解决的,关键在于建立一个公平的、净化的市场环境,让每一个企业,不管是国内企业还是外企,都依靠先进的技术、过硬的产品、良好的服务来获利。在这方面,对外企的双重标准零容忍是第一步。只有对国内外企业一视同仁,坚决打击各类企业的不良行为,外企才能变得规矩起来,在守法经营中惠及国内百姓。

  外商管理转向“负面清单”

  将是大势所趋

  “这一定会引起外资企业的关注。”针对外资在华最近的境遇,英中贸易协会总裁傅仲森对记者表示。近日,外资公司在华频频被查引发关注。对此,专家认为,这预示着外企过去在华无序失控的时代已经不复返,中国也将建立更规范的市场规则。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全球化和发展战略司司长理查德·柯索尔-赖特对记者直言,外资公司自然不想受到限制。这些外资公司相比中国本土企业更具竞争优势。中国也需要保护自己的公司和产业,确保能够稳步增长,在未来更有效地参与竞争。

  对外经贸大学副校长赵忠秀认为,其实这只是对过去的纠偏,过去几十年中国一直对外资采取欢迎鼓励的超国民待遇,但对规范化方面的管理往往有所忽略。过去在引入外资时,甚少考虑安全或市场垄断的问题,一些领域几乎完全被外资独占。如果能打破垄断,改变陋习,更是对中国市场的优化。

  专家表示,总体而言,中国近年来继续坚持对外开放政策的基本国策,同时也在新形势下试图更有效合理地利用外资。2008年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税率统一,取消了外资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2010年,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根据其规定中国对高科技产业、服务业、节能和环保产业的海外投资表示欢迎,但重污染、高能耗、产能过剩的产业投资则受到限制。

  商务部研究院世界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周密表示,中国对于外资一直持开放态度,但未来在管理模式上还应更加成熟和法制化。他建议,中国应考虑出台相关法律,将引进外商投资与保护国家安全、反垄断相结合,使外资管理工作更具指导性、可预见性,更加常态化、法制化。

  专家表示,从长期看对于外商的管理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全面转向“负面清单”将是大势所趋。后者对于外商投资领域的限制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其管理模式更加清晰、透明、有效。

责任编辑:宋燕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