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增54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 总量达到84个

2014-07-31 07:57: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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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7月30日讯 今天,记者从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电视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新增54个,总量达到84个。与此同时,医院收入缺口补偿政策出现重大变化,试点县公立医院将按照实际减少收入进行补偿,而此前的补偿基数是“15%药品加成取消后减少的收入”。

  9月30日前,新增54个试点县的试点医院全部启动综合改革;10月1日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第一批30个试点县同步跟进。破除以药补医体制,医院由此实际减少的收入,8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调整后的医疗价格按一定比例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切实保证不增加老百姓的负担;进一步深化补偿机制的改革,落实政府责任,政府补偿标准不低于实际损失的10%,其余通过强化医院成本核算、推进精细化管理,减少跑冒滴漏,提高管理效率予以化解。

  新补偿标准,比原来基于“15%加成率”的补偿标准有较大突破,预计补偿标准将有大幅提升。据悉,首批全省30个试点县的73家试点医院已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其中27个县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得到的补偿金额达到3.95亿元,占到药品合理差价(15%加成)总额的71%,但占实际差价的比率仅为47%。

  我省已放开非公立医院所有服务价格和部分公立医院的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物价部门将通过“补、调、放、改、管”等多项措施,继续调整和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另外,我省已经取消低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限制,对低价药品实行清单管理,在国家公布的533种基础上,公布了244种省管低价药品,保障药品供应。

  总体上看,县级公立医院补偿将“日常运行靠服务,建设发展靠政府”。建立合理科学收费体系,经常性支出通过提供优质服务由医保和个人付费合理补偿;落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严格控制规模和标准,基础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等,由政府统筹安排,定向补助。财政补助政策坚持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方向相吻合,财政直接投入主要用于保证公立医院的建设发展;医院日常运转,财政一般不再直接投入,而主要通过加大医疗服务的需方以及医保的投入力度,给予间接支持。

  □记者 蒋兴坤 王凯 报道

责任编辑:宋燕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