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进行时:山东不分“农”“非”已有十年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陈心如)昨天,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向全社会公布。意见提出,我国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农”与“非农”将成为历史。那么,山东进展如何呢?记者获悉,我省早在2004年,就已部署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取消户口的农业、非农业之分,完全打破城乡分割,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这领先全国进程已有十年之久。目前,山东省户籍改革具体方案正在准备中,将适时推出。
2004年9月29日,山东省公安厅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宣告了我省的户籍制度的重大改革。
此次改革引人瞩目的一点,就是明确提出,从当年9月份起到2005年9月底,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取消户口的农业、非农业之分,完全打破城乡分割,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实现公民身份法律意义上的平等。此次改革,还提到“县域之内户口迁移全面放开”,即指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只要公民在现住地有合法固定住所,就可以不受限制地将户口迁至现居住地。而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或租用单位分配的住房且拥有房屋使用权。
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山东省户籍改革方案还在准备中,该方案将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为主要依据,并将结合山东省的实际,近期将推出。
此前,省内部分高校的有关专家学者已经配合户籍改革在全省展开调研,内容包括山东省人口城镇化等课题,调研历时一年之久,结果即用来作为山东省户籍改革政策的依据。
专家说法
我省拟用7年时间消化现有落户意愿者
昨日,本报记者就城镇化及户籍改革问题采访了山东师范大学人口资源与环境学院张晓青教授。据张晓青介绍,早在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前,山东省已经在全省进行了近一年之久的调研,其作为参与的专家之一,负责了与人口城镇化有关的课题研究。
经估算,山东省流动人口中准备要落户而等待落户的数量很大,省里初步提出的目标是,先用7年的时间解决现有的待落户人口,然后再解决每年增加的量。
张晓青说,推行户籍改革,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财政问题,“财政是城镇要面临的问题,户籍制度改革后,流动人口自身、城市、企业都应该共同分担。城乡未来的发展,城市要解决财政负担问题,农村要解决土地流转问题。农村土地如何流转?农民能否带着土地落户?这些都是户籍改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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