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箭身陷假印章官司 两百万涉案原告系公务员

2014-09-17 08:59:00 来源:法治周末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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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三个印章为伪造的印章,下面三个印章为山东一箭授权刻印的公章。

  9月的一个上午,山东泰安泰山脚下一个名为玫瑰花园的小区内,双手捂脸的业主于晶华显得痛苦异常,一家4口住了一年的房屋突然要被江苏徐州贾汪区法院拍卖的消息,在这个一心顾家的女人看来无异于晴天霹雳。

  “我们一没摊上官司,二没得罪人,怎么法院说拍卖就拍卖?”于晶华告诉记者,自打今年4月份在报纸上看到了自己房子要被拍卖的通知,到现在便没睡过一个安稳觉。更让她感到绝望的是,这房本打算给已到而立之年的儿子做婚房,而得知消息的亲家以没房子为由,拒绝把女儿嫁过来。

  对于只关心自己眼皮子底下事情的于晶华而言,在她房产被拍卖的幕后,还有很多她并不清楚的真相,比如:和她一样交了钱买房却被徐州法院查封的业主还有15个;她的房子如果被拍卖,所得的钱将交给一个王建忠的徐州人,他是案件的原告,也是徐州市地税局的公职人员;她所在小区的开发商,山东一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一箭)身陷十几起颇具争议的诉讼无法自拔,甚至濒临破产。

  显然,她更想不到的是,引发这一系列后果的“罪魁”,竟是徐州一个叫王永胜的人和一个江苏如东(在逃)叫顾理东的人私刻的三枚印章。

  假印章如何引发多起诉讼

  2012年8月9日,于晶华与玫瑰花园开发商山东一箭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办理房产交接手续。“买房花了65万元,后来装修买家具花了20几万,就是给我儿子预备的婚房。山东一箭许诺,房产证和其他业主一起统一办理。”于晶华告诉记者。

  就在今年4月,于晶华被朋友告知,自己所购买的房产和其他15户一起被徐州贾汪区法院查封并准备拍卖,起拍价40万元。“后来上网一查,才知道,起因是山东一箭在徐州被起诉。但房子是我们花钱买的,而且已经住进去一年多,法院不仅没通知过我们,甚至没有来实地调查就要拍卖,这不是要人命吗?”于晶华一脸愤愤不平。

  无奈之下,于晶华和其他几个业主曾多次向山东一箭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甚至又自己掏钱聘请律师向徐州市贾汪区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诉讼。

  作为案件的另一当事方,山东一箭更是有苦难言。在接受采访之时,山东一箭法制办主任刘齐介绍:“本来出售给业主的房屋要在今年统一办理房产证,没想到江苏徐州和南京的两地法院分别过来查封了40多套房子,有的房子甚至被轮候查封了4次。最郁闷的是,这些欠的钱原本就不是一箭公司应该承担的债务,一切都是王永胜以及顾理东私刻公章导致的。”

  究竟假印章背后隐藏着怎样的故事?

  根据山东肥城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显示,2008年6月,山东一箭与王永胜签订协议成立山东一箭徐州分公司,并任命王永胜为分公司经理(王于2011年4月被免职)。分公司成立后,山东一箭给王永胜一套包括行政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在内的公章,该套公章在下方均带有“徐”字(表明该公章系徐州分公司专用)。2010年,王永胜将公章下方的“徐”字抠掉,并伪造了山东一箭董事长刘华的手章对外活动。

  2010年,王永胜利用伪造的假公章,与徐州市金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广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承建夏桥义乌小商品城项目,合同总工程量约2600万元。

  在多份承建合同和补充协议中,均提到一个名为顾理东的人,其身份为承包人、项目部总经理。根据记者掌握的多份借条、借款协议显示,2011年期间,顾理东曾多次向多人借款达数千万元。

  “根据王永胜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结识顾理东是通过徐州市贾汪区住建局一位王姓领导介绍,顾理东提出利用王永胜手中的资质一起接项目,顾理东和山东一箭并无直接关系。”刘齐介绍。

  刘齐告诉记者,在山东一箭在面临多起诉讼之前,根本没有听说过顾理东这个人。顾理东之所以打着山东一箭的名义接工程并借款,源自于顾理东伪造的一份给金广源公司的授权委托书。该份授权委托的内容为:山东一箭董事长刘华委托授权顾理东为山东一箭代理人,以公司名义洽谈并签订合同。后经鉴定,加盖在该份授权委托书上的山东一箭以及刘华手章系伪造。

  此后,徐州、泰安等三地警方以王永胜和顾理东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进行立案调查,并对该二人进行网上通缉。现在王永胜以伪造公司印章罪被提起公诉,而顾理东仍在逃。

  2012年8月,泰安市公安局出具《文件检验鉴定书》,结论为:“检才所有(包括上述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委托授权书等多份合同文件)行政章印文、合同专用章印文,与现用以及更换下来的行政章、合同专用章均不是同一印章盖印而成。”

  由于顾理东曾以伪造的山东一箭公章签合同接工程,并大肆进行借款,顾理东出逃后,借款人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山东一箭列为被告,至此,才有了上述于晶华以及其他业主所购房屋被封一事。

  公务员巨额借款被举报至中纪委

  在众多有关山东一箭和顾理东的民间借贷诉讼中,一起原告为王建忠、标的额为245万元的案件引起了记者的关注,也正是该起案件直接导致了上述于晶华等人房产被查封拍卖。

  根据徐州市贾汪区法院(2011)贾商初字第1832号判决书显示,被告山东一箭义乌小商品市场一期工程项目负责人顾理东以项目部名义找到原告王建忠借款建设该工程,2011年4月、6月,王建忠与顾理东签订两份借款合同,共借款265万元,顾理东尚拖欠245万元本金及利息。

  据两份借款合同落款处可以看到,借款人一栏均加盖了“山东一箭建设有限公司夏桥义乌小商品市场项目部”的印章,顾理东也在合同上签字,并以个人名义进行担保。

  二审期间,山东一箭提出,公安机关已经对顾理东和王永胜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进行了立案,同时,顾立东在未逃期间,曾给王永胜出具了一份证明,其内容为:“本人顾理东所有的一切借款行为均与山东一箭无关。”但法院仍认为,顾理东是否有私刻项目部印章的行为,并不影响顾理东实施代理行为性质的行为成为立,判决山东一箭偿还借款本金220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徐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被告山东一箭通过判决书和法院了解到,王建忠系徐州市贾汪区地税局公职人员,其妻无业。仅2011年两个月,王建忠就对外借款265万元。据山东一箭掌握的王建忠农行网银交易明细和工行、建行、信用社交易回单显示,王建忠2011年2月6日至2011年6月农行网银流出的现金便有600多万元,在其他金融机构尚有大量存款。

  根据判决书中的身份信息显示,王建忠1974年生,“就算20岁开始工作,17年的时间仅靠工资怎么会有这么一大笔财富?我们不得不怀疑。”山东一箭法制办主任刘齐表示。

  为此,山东一箭以公司名义向中纪委监察部进行了举报。此后,山东一箭分别接到了来自中纪委监察部和贾汪区地税局监察室的电话,但并未告知山东一箭处理结果。

  为了核实有关情况,记者前往贾汪区地税局,办事大厅的接待员告诉记者,王建忠就职于贾汪区地税局第三分局,“叫他王科长就可以了。”在记者问到他的身份时,该接待员如此表示。

  此后,记者在第三分局的办公人员公示处找到了王建忠的名字,职务为“科员”,岗位为“一般核实岗”。

  对此,贾汪区地税局一位田姓主任表示,王建忠只是普通职工,并非科长,有关情况和调查结果需向监察室了解,可监察室负责人正在开会,要求记者下午再来。下午下班之前记者再次来到了办公室,他告诉记者监察室负责人家中有事,直至下午下班记者仍未见到监察室负责人。

  第二天,贾汪区地税局又告诉记者需向市局汇报才可接受采访,记者发稿前,地税局回复记者:王建忠一直在税务局工作,工资收入约70万元;妻子开办浴池,每年收入约20万元;2010年转让一处自建房产,取得收入39万元。

  优质民企身陷假印章官司黑洞

  刘齐清楚地记得,就在两年多以前,山东一箭的办公室门庭若市,前来洽谈业务的络绎不绝,自从公司莫名其妙地摊上这么多官司之后,办公大楼一下变得冷清起来。

  通过公开资料可以了解到,山东一箭始建于1965年,2004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公司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曾被评为中国建设百强企业、山东建设企业综合实力50强、善待农民工和谐企业等多项殊荣和建筑行业奖项。

  公司董事长刘华系泰安市人大代表,曾被建筑企业联合会、建筑技术与质量协会评为2009年中国建筑业十大杰出贡献企业家。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刘华告诉记者,从2011年起,由于王永胜、顾理东二人私刻印章、冒名顶替在外接工程、大笔借钱导致一箭公司面临了17起诉讼,其中大部分均为民间借贷,总标的额将近7000万元,“前前后后徐州和南京两地法院一共查封了山东一箭40多套房产,一处土地,以及公司和各个分公司的账户”。

  由于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山东一箭两年来无法参与招投标,公司更被登记上了法院系统的失信黑名单,所有业务几乎一夜之间全部被迫停掉。刘华告诉记者,由于无法正常营业,山东一箭苦不堪言,两年的时间里,不少员工甚至被迫辞职。

  坐在山东一箭法制办公室内可以看到,在办公桌上都堆满了案件的材料,公司法制办主任刘齐一脸无奈地说:“现在公司整天在干的、在考虑的事就是打官司,偌大的一个建筑企业,已经变成了一个法律事务所。两年时间下来,公司的业务人员都变成了半个律师,再这样下去,离破产关门已经不远了。”

  “山东一箭关系到的并不仅仅是企业自身,一旦破产,众多员工、在建工地上的农民工、购买山东一箭商品房的业主等等,他们的利益都会受到损害,这涉及到泰安当地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泰安籍的全国人大代表王元成如此认为。金兰英等三名全国人大代表和十余名泰安市人大代表为此联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递交了报告,“希望引起重视,纠正错案,起码让山东一箭恢复经营能力。”

  颇具争议的17起案件

  “在17起起债权人诉顾理东、山东一箭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在程序和实体方面均存在很多争议,这也是导致山东一箭面临如此困境的最直接原因。”山东一箭法制办主任刘齐说。

  在王建忠案的判决书中写明,被告人山东一箭的代理律师为刘新伟,刘新伟曾在写给山东一箭的一份书面说明表示,自己受王永胜和顾理东二人聘请授权,代理合同有山东一箭的公章,此前对王永胜和顾理东伪造公司印章的行为并不知情。也就是说,在王建忠与山东一箭的案件前期审理过程中,山东一箭毫不知情。

  山东一箭法律顾问、泰安律师协副会长司嘉林认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安机关已经对王永胜、顾理东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进行了正式立案,在有关案情没有查清的情况下,应该本着“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对民事案件中止审理。事实证据也说明,无论是承包合同还是顾理东的授权委托书所用,均利用的是假印章,“在这样的前提下,还判定毫不知情的山东一箭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显然有失公允”。

  值得一提的是,可以查实的义乌小商品市场工程总工程量只有2600万元,但顾理东对外的借款竟高达4000多万元,且项目并没有完全竣工。对此刘华提出,这也是案件的争议焦点:“究竟顾理东借款是用作工程投资,还是个人挥霍,借款的性质是个人借款还是公司借款,都是法院没有查清的事实。”

  此外,刘华还向记者提出,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超标的查封问题,“王建忠案标的仅200万多元,但法院已划走60万元,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终结执行裁定书。在未收到恢复执行裁定期间,贾汪区法院继续拍卖已被查封的房产。仅一份裁定书就查封了于晶华等人的15套房产,其价值近千万元。退一步讲,仅查封我们公司账户与房产也就算了,在未经调查的基础上还查封了已经出售并入住的房屋,让人不能理解。”

  对此,贾汪区法院分管执行的副院长刘德刚表示,目前有关山东一箭的执行案件共有7起,总标的2000万元左右,2013年年初,贾汪区人民法院查封了玫瑰花园小区的房产,“当时我们在小区张贴了公告,并对14家进行了调查,没有一家在房管局办理了备案,也没有一栋房子住了人或进行了装修,整个调查过程都进行了录像”。

  此外,他还介绍,直到拍卖公告发布后,于晶华等14名业主才向法院反映并提起了执行异议之诉,“目前案件已经在审理阶段,我们会依法依规慎重处理。”对于超标的查封和发布终结执行裁定书一事,刘德刚解释:“由于山东一箭涉案众多,被查封的房产很多都是被轮候查封多次。业主所指裁定书只是本次执行程序的终结,并不代表所有执行程序全部终结。”

  对于案件中关于“先刑事后民事”、“个人借款还是投资”以及以假公章假冒山东一箭接工程借钱的行为该如何认定,贾汪区法院主要负责人表示,一开始他们对案件背景不太清楚。对案件存在的上述争议,该负责人未置可否,但他强调,对该案件的判决,主要依照的是南京中院的一起生效判决。

  据了解,他说的这份判决指的是周波诉顾理东、山东一箭的案件,目前该案件已经审结,其情节与发生在贾汪区的多起诉讼基本一致。刘齐认为,正是该起案件“开了坏头”,才影响了之后一系列案件的判决。

  究竟这多起诉讼背后还隐藏着怎样的真相?《法治周末》将继续关注。

  《法人》记者 王磊磊 发自山东泰安、江苏徐州

责任编辑:宋燕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