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价格改革启动 我省首批放开27项政府定价项目
首批改革举措
放开27项政府定价项目
下放15项政府定价项目管理权限
今年年底前完成《山东省定价目录》修订
政府定价项目大幅削减40%以上
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
重要公用事业
公益性服务
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本报济南11月4日讯 日前,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启动新一轮价格改革。到2017年,《方案》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取得成效,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在全国各省区市中,我省率先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出台了价格改革方案。
伴随《方案》出台,我省首批放开27项政府定价项目、下放15项政府定价项目管理权限。“后续力度更大”,据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底前,将完成对《山东省定价目录》的修订,同时,政府定价项目将大幅削减40%以上。
《方案》明确指出,新一轮价格改革将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虽然目前95%以上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价格已完全放开由市场形成,但价格扭曲依然是当前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方案》,此轮价格改革锁定六大改革任务:推进价格简政放权,激活社会化养老、办医、办学等市场活力;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水、电、气、热、交通、医药、高等教育等多年以来的改革难点将有实质性推进;完善差别化价格政策体系,以价格改革促进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和改进市场价格调控,开展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和目标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建立完善价格监管体系,研究新兴业态特点;构建托底的民生价格政策体系,避免改革成本由普通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来承担。
此次首批放开和下放的项目中,很多项目都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如低价药品价格、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费、民办教育收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等等。放开会不会造成“涨价”?省物价局综合处处长李东方说,放开并不意味着不管,而是要改变管理方式,研究成本定价、价格形成,做好监督检查、反垄断调查等,促进公平市场发育,管好管精细。
此次放开和下放项目中,收费项目占了绝大多数,省物价局收费处处长田爱菊说,至此我省收费项目价格已基本全部放开,从收费许可证制度转变为“收费清单”制度。目前,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项目收费、涉及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等5个清单都在汇总制定中。
□记者 王亚楠 通讯员 于立勇 报道
制图:于海员
养老服务中介服务等价格放开 同时提出水电气热等价改内容
◆电价改革,2017年年底前全省完成95%以上存量居民生活用电合表用户改造,扩大阶梯电价执行范围。
◆加快推进居民阶梯式气价改革,力争2015年年底前在全省已通气城市推行实施。
◆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力争2015年年底前在设市城市全面推行。
在全国价格改革方案出台之前,《山东省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出。《方案》提出逐步放开政府定价项目,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完善差别化价格政策体系,加强和改进市场价格调控。
首批放开27项政府定价项目
经过多年改革,目前95%以上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价格已完全放开。政府直接制定价格的,主要是少数资源性产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具有垄断经营特征的部分商品和服务,但价格改革还有很大空间。
根据《方案》,我省将逐步放开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政府定价项目。此次,我省首批将放开27项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中,放开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价格,将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机制市场化,促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和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非治疗性特需医疗服务、中医服务、康复医疗服务以及个性化医疗服务价格,将鼓励社会办医,扩大医疗服务供给;放开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网络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价格,将鼓励社会办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放开资产评估、会计、律师、代理等中介服务收费,将激活中介服务市场等。
2015年底前全面推行阶梯水价
水、电、气、热、交通、医药、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价格改革关系各方面的利益调整,是多年以来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方案》明确了各项价格改革的方向、原则,提出了改革的内容和措施。
电价改革,要按照有利于电力企业提高效率和优化电源结构、节能减排、竞争形成电价的方向推进,促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类同价”,逐步实现全省“同网同价”,2017年年底前全省完成95%以上存量居民生活用电合表用户改造,扩大阶梯电价执行范围。
天然气价格改革,要理顺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加快推进居民阶梯式气价改革,力争2015年年底前在全省已通气城市推行实施。
水价改革,核心是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逐步推行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和计量水价制度;鼓励使用再生水,利用价格杠杆限制开采地下水,2015年年底前全省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标准调整到每立方米不低于1.50元;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力争2015年年底前在设市城市全面推行。
高耗能企业水电提价
当前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经济发展付出的成本较高,价格扭曲是重要原因之一。《方案》充分考虑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从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促进服务业发展四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有扶有控、扶限并举的差别化价格政策体系。
为促进过剩产能化解,实施高耗能企业差别电价、阶梯电价、超标准耗能加价等制度,对国家明确淘汰的利用水泥立窑等生产水泥熟料的企业,其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达到0.4元;对火力发电、钢铁、化工、造纸、纺织、有色等高耗能行业超定额(计划)用水部分,最高按到户综合水价的4倍执行。
建立完善环保价格和收费制度。完善和落实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政策,调整考核指标,扩大覆盖面。依据治污成本,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收费征收标准;试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制定扬尘排污收费办法,实施扬尘保证金制度,适时开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
抓好服务业用水、电、气、热与工业同价政策的落实,减轻服务业企业负担。
政府不对市场价格不当干预
为实现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目标,《方案》把着重点放在遵循市场规律、运用经济手段加强价格调控上,政府不对市场价格实行不当行政干预。
在调控重点上,提出完善主要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的总体思路,开展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和目标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同时稳定市场价格,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在调控方式上,按照“放中间、保两头”的思路,即:“放开价格,价高时保居民生活、价低时保再生产”,发挥好价格调节基金、储备等经济手段,完善和落实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促进均衡供应和价格稳定。
在调控保障上,完善价格监测预警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增强价格调控反应灵敏度、预见性和针对性,同时,加快构建山东价格指数体系,编制发布重要商品和市场价格指数,建设有重要影响力的价格形成中心,引导市场自我调节和平衡。
□ 本报记者 王亚楠 本报通讯员 于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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