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村民居须抗6级地震不达标住房将改建
齐鲁网11月7日讯(记者王娜娜)为消除农村民居地震安全隐患,提升农村抗震防灾能力,近日,山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的意见》,全面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
农村民居须抗6级地震不达标住房将改建
根据意见要求,全省将全面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加快实施危旧房改造工作,到2017年,重点地区的农村民居基本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到2020年,全省农村民居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消除不具备抗震防灾能力的危旧民居,遭受7级左右地震时不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对于跨地震活动断层或者有其他地震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村庄,70%以上农村民居建筑达不到抗震要求的村庄,60%以上农户自愿申请参加且符合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改建村庄,有计划地实施改建。结合易地扶贫搬迁、矿区治理等政策,实施整村搬迁集中安置,按照抗震设防标准新建住房。
对现有住房达不到抗震要求且农民自愿改建的,在原有宅基地上有计划地实行改建;对村庄内连片的危旧房,鼓励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统一组织建设集中居住区;不能连片改建的,支持农户就地就近新建住房。
加大抗震设防资金支持分批培训农村民居建筑工匠
根据意见,全省将强化知识普及和建筑工匠培训,全面推广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农村防震减灾知识,让农村民居抗震技术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家喻户晓。有计划地开展农村民居建筑工匠培训,争取在5年内,以县(市、区)为单位分批次组织完成现有农村民居建筑工匠培训。
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对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的资金支持力度,融合各项涉农资金和优惠政策,多渠道筹措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补助资金。补助标准由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资金筹措情况自行确定。补助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的办法,也可采取政府集中购买大宗建材进行实物补助的办法。省财政将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的补助支持力度。
意见指出,各级政府要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村民居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工程建设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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