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试点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老旧电梯改造将有标准

2014-12-18 08:14: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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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2月17日讯 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我省将探索建立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及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电梯事故社会救助系统,以提高救助赔偿能力,解决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不能得到及时赔偿问题。目前已与4家保险公司签订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共保试点协议。

  据了解,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将按照普通住宅电梯;公共聚集场所电梯;写字楼、办公楼等场所电梯分别确定保额及费率,首批将在济南市2000多部符合投保条件的电梯进行试点。同时,济南市正在建设电梯安全运行监控中心,预计明年运行,作为社会公益机构,担负电梯故障受理、指挥调度电梯维保系统应急救援力量、电梯事故调查处理技术支撑等职责,发生电梯安全事故时,确保承保单位的救援人员及时到达现场。

  据统计,目前我省电梯保有量已达16.9万多台,并以年均25%以上的幅度快速增长,预计到明年底或后年初全省电梯将突破20万台,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老旧电梯。以济南市为例,目前全市的电梯保有量为2.4万台,此前的一次摸底显示,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共1167台,超过15年的共257台。

  “部分老旧电梯故障多发,及时更新、改造或修理能有效消除事故隐患,但现实的问题是缺乏评估标准和依据。”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孟祥京说。为此,我省将制定推出《电梯更新、改造、修理技术评价规则》地方标准,明确由电梯使用单位自愿申请,经评价单位给出更新、改造或修理的具体建议,着力解决电梯更新、改造或修理的依据问题。

  孟祥京同时表示,省质监局还将针对车站、商场、学校等重点场所的电梯制定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重点场所电梯安全监察实施办法,加大监管力度,以避免影响公共安全的事故发生。

  □记者 赵小菊 报道

责任编辑:宋燕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