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四部门联合打击鲜奶压级压价 善待奶农确保收购

2015-01-23 08:43:00 来源:人民网山东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人民网济南1月22日电(宋翠)近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物价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生鲜乳产销秩序稳定奶业生产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部门严厉打击压级压价等行为,规范执行合同,确保鲜奶收购。

  受多种因素影响,近期一些乳品企业限收停收生鲜乳,山东部分地区也发生“卖奶难”问题,甚至出现奶农倒奶现象,《通知》要求,各地畜牧、工商、物价、质检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产销服务指导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全力以赴协调处理“卖奶难”问题。

  规范执行合同确保鲜奶收购

  《通知》要求,畜牧部门要深入奶牛养殖场(区、户),及时了解生产现状和奶农诉求。要全面掌握本地区不同规模奶牛养殖场户原奶价格、养殖收益、原奶销售等情况。要密切关注奶业生产形势,按要求定期做好监测报表上报。

  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督促乳品企业履行已签订的收购合同,严厉打击压级压价等行为,协调解决合同纠纷,积极收购,善待奶农。

  要指导做好合同续签工作,对原奶质量稳定的奶牛养殖场(区、户),乳品企业不得借机推诿、拒签。要按照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生鲜乳购销合同文本,组织乳企与生鲜乳收购站规范签订合同。工商、畜牧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强乳品企业履行生鲜乳收购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

  推动散户转型升级多措助奶农渡过难关

  《通知》提出,各部门要加强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引导奶农正确看待形势、借机转型升级,不因行情不好而放松管理。要重点培训推广良种繁育、全混合日粮、疫病防治和苜蓿生产加工等关键技术,帮助奶农提高科学饲养水平,节本增效。

  要适时淘汰低产牛、久配不孕牛,优化牛群结构。特别要加强对散养户和小规模户的技术培训,推动散户入区入园和老旧奶牛养殖小区改造升级,引导奶农向标准化规模养殖方向发展。

  《通知》强调,要针对当前奶业生产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抓紧研究、提出建议,积极争取政府出台奶粉收储补贴、救助奶农补贴、信贷金融支持等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奶农渡过难关,切实把损失降到最低。

  建立第三方检测制度实现原奶收购“优质优价”

  《通知》要求,要组织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乳制品生产企业、原料奶收购者、奶畜养殖者代表等人员,探讨建立原奶价格协调和相互制约的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原奶交易参考价格,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建立生鲜乳第三方检测制度,公正、公平确定检测结果,作为确定收购价格的主要依据。

  质监、畜牧部门要督促乳品企业进一步完善生鲜乳收购标准,实现原奶收购“优质优价”,保护奶农合法利益。

  推动奶农与乳品企业对接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

  《通知》提出,要积极发挥奶农经济合作组织作用,推动与乳品企业对接。鼓励奶牛养殖场户和奶农合作社参股加工企业,有条件的自建乳品企业。鼓励支持乳品企业通过订单收购、建立风险基金、返还利润、参股入股等多种形式,与奶农结成稳定的产销关系和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支持乳品企业自建、自控一定数量的奶源基地,实现产业一体化经营。

  同时,要整合政府部门宏观调控手段,合理布局奶源基地、乳品企业,加快推进养殖环节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推进标准化牧场建设,稳步提升山东奶业竞争力。

责任编辑:宋燕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