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4家企业被罚3人被拘 裕兴化工被罚48万元
记者6日从山东省环保厅获悉,自今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山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2月5日,已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4家,对9家企业生产设施进行查封,对2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责令7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6起案件移交公安机关,3人被行政拘留。其中济南裕兴化工因氮氧化物超标,被“按日计罚”48万元。
新环保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采取“按日计罚”的办法,也就是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后,要求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一天将处一定数额的处罚,且上不封顶。企业污染时间越长,罚单数额就越大。面对越来越厚的罚单,不法企业不得不考虑其违法所需要付出的高代价。省环保厅日前公布的环境违法案件中,2起“按日计罚”案件分别是临沂华龙热电有限公司和济南裕兴化工,分别被罚款100万元、48万元。
被环保厅披露的14家企业是:聊城东阿县刘集镇王庄村窑厂、兴隆屯电镀厂、乐平镇蔡占元砂石料场、乐平镇贾运河砂石料场、乐平镇茌东桥砂石料场、乐平镇汇通建材有限公场、茌平华昊化工有限公司;烟台市芝罘区嘉年华洗浴城;东营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垦利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临沂金正建陶有限公司、华龙热电有限公司;日照莒县华泰橡胶有限公司;济南裕兴化工厂。
责任编辑:王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