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涉嫌虚假违法广告 去年查处广告案件1382件
本报济南2月10日讯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总结会上获悉,去年我省共查处广告案件1382件,监测广告800万条次,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成效显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类违法广告“重灾区”食药监部门移交工商处理广告数量同比下降35.99%,去年第四季度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等“五类广告”违法率较上年年底下降13.79个百分点。
据介绍,去年省工商局暂停160余个广告的发布资格;省食药监局在全省暂停销售违法广告产品54个,其中全省范围暂停销售15个,在济南、青岛、烟台等10市暂停销售39个;济南爱容整形美容医院、济南韩美整形美容医院、历下美莱医疗美容门诊部,因发布违法广告,济南市卫计委给予停业整顿30日的处罚,工商部门同时给予了行政处罚。
此次会议同时通报了涉嫌严重违法广告涉及媒体面广、区域大、频次高,并经工商、卫生、食药监处罚过的广告产品: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气血双补丸”、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活络止痛丸”、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耆鹿逐痹胶囊”、上海创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创世康牌三七芎舒颗粒”。
今年,我省将继续把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五类广告”和非法融资理财类广告、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管,突出指导媒体广告发布前审查把关、强化发布中动态监督、发布后依法查处。
会上对部分典型涉嫌虚假违法广告进行了通报。
责任编辑:殷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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