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流通领域家电经营者将建信用档案 信用评价每年9月底前公布
□记者 赵小菊 报道
本报济南3月13日讯 省工商局、省轻工联社、省家电协会决定创新维权手段,转变监管机制,将诚信建设、行业管理和消费维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流通领域家电经营者自愿的基础上建立信用档案,引导其诚信经营,今天上午,全省40余家大型家电企业负责人签署了《诚信公约》。
据统计,2014年全省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85万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投诉1.51万件,占全省投诉总量的25.81%,居各类商品投诉的首位,投诉主要集中在家电质量不合格、“三包”责任履行不到位、促销存在虚假宣传等不诚信行为上。
信用记录档案建设标准分企业自律、行业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监督4大项、15个小项、40个指标,省家用电器行业协会每年将对流通领域家电经营者信用记录档案进行评价,每年9月底前公布结果。
责任编辑:刘东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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