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连续四年每年造林300万亩 缺林少绿未根本改变

2015-03-22 08:57: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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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林业厅派10个工作组到各地抽查,用GPS定位仪测算

  ■去年依法采伐仅25万亩,净增有林地200万亩以上

  ■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对宜林荒山荒地公开拍卖出让

  □记者 赵洪杰 报道

  本报济南3月21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林业厅获悉,去年我省下达新增造林计划300万亩,经省林业厅测算核实,最终完成337.5万亩。记者统计发现,2011年—2014年,我省每年新增造林面积分别是328.99万亩、298.08万亩、332.7万亩和337.5万亩。至2014年年底,我省有林地面积达到4679万亩,林木绿化率达到24.0%,如果今年也能完成300万亩新造林任务,我省十二五期间每年新造林都是在300万亩左右。

  省林业厅造林绿化处调研员孙成南说,以往每年10月份,各县对新造林面积进行自查,各地市对其上报面积核查之后,省林业厅按照面积大、中、小随机选择3个县进行抽查。为了使造林数字更加准确,去年省林业厅派出10个工作组,足迹遍及我省所有县,在抽查到的乡镇中抽取几个小班(森林经营、组织木材生产的最小单位,也是调查设计的基本单位)使用GPS定位仪测算,在此基础上核算出单个县新造林面积。根据最终的抽查结果,省林业厅又核算出全省的新造林面积。

  我省新造林面积主要分布在几大区域:全省荒山及裸露山地,主要分布在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潍坊、济宁等13市;水系生态长廊以内陆海岸线、南水北调干线、胶东输水干线、黄河、沂河等省内重要河流沿线为主体;农田防护林工程以鲁西黄泛平原为主,涉及17市94个县。城镇乡村绿化实现全省覆盖。今年我省又重点提出退耕还果还林工程,通过发展核桃等木本粮油作物增加有林地面积。

  全省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2008年—2012年,我省有林面积减少997.5万亩,新增面积999.7万亩,实际净增有林面积仅为2.2万亩,主要原因是杨木价格大幅度降低,加之国家对粮食实行价格直补,种树的比较效益降低,平原地区伐多栽少。但据统计,去年我省依法采伐有林地面积仅为25万亩,净增有林地面积在200万亩以上。

  孙成南介绍,2015年,为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25%的目标,我省需要净增有林地面积230万亩,考虑到林木采伐和造林成活率等因素,全年必须完成新造林300万亩以上,此外还须完成新育苗35万亩,中幼龄林抚育340万亩,义务植树1.5亿株,林业产值达到6500亿元以上。

  由于先天地理条件和人多地少等原因,我省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缺林少绿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因此,我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造林绿化,坚持以政府补助为引导、企业和造林大户为主体的市场运行机制,鼓励企业、种植大户投资造林工程,鼓励农民开展土地流转或以地入股与企业、造林大户合作,对宜林荒山荒地公开拍卖出让、股份制合作等,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造林绿化投资机制。“这种办法不仅能筹集到资金,还有助于提高林木成活率。”孙成南说。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