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车第一案”今日开庭 车主:有五成把握胜诉
今年1月,使用专车软件在济南西客站送客的私家车车主陈超,被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两万元。陈超对开出罚单的济南市客管中心提起诉讼。15日上午,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将公开审理该案件,@济南中院、@济南市中法院官方微博将对庭审进行图文直播。
记者从市中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此前市中区法院已公开接受媒体和市民旁听预约,庭审现场接纳220人旁听,不少市民已通过相关渠道提前预约。出租车司机陈师傅表示,此次开庭他和不少同行都将会到庭审现场。
市交通局对于15日的庭审已做好准备。“我们已做好充分的准备,在执法过程中,我们也做到了处罚有据。”市交通局工作人员介绍,一季度市客管中心共处罚非法营运出租车108辆,当然其中并没有专门区分是否专车。市客管中心将继续对私家车参与营运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败诉,还要看是执法程序还是执法行为上存在问题;即便败诉,也不能说明所有专车都合法。
14日下午,原告陈超接受众多媒体采访。面对记者,他异常放松,“现在万事俱备,只差‘沐浴更衣’。”他表示对庭审并不紧张,“这个案子不过是一个小诉讼案件,只是恰好跟专车有点儿关系。”
15日上午将与陈超一起出席庭审的是他此前的代理律师李文谦,14日,李文谦特地从北京赶到济南,庭审结束后将返回北京。李文谦认为,仅从个案而言,“我们认为这个处罚明显存在事实证据不充分、法律适用错误这样一系列的问题。从个案中也体现了一些各级政府、主管机关,他们对专车这一新生事物的态度。”
李文谦告诉记者,关于庭审现场需要的相关材料,他们已做好充分准备,答辩也主要从三个方面准备,“首先我们坚持认为客管中心的处罚证据不充分,其次是适用法律错误,再就是客管办执法程序错误。”此外,李文谦表示,对于2万元的处罚力度,他和陈超也不能接受,“处罚力度上缺乏法律依据。”对审判结果,李文谦稍显低调,仅表示“有希望赢”;而陈超则显得更有信心:“有50%的把握吧”。2014年12月1日陈超办理相关手续,挂靠在济南某汽车租赁公司,成为专车驾驶员。2015年1月7日陈超拉着两名乘客,从济南八一银座到济南西站。到达目的地后,他被稽查人员围住,并询问其是否在利用打车软件进行营运。起初,陈超和乘客都称是朋友关系、并非专车,但在执法人员不断盘查之后,乘客承认是专车。随后,陈超收到一张车辆暂扣单,车被稽查人员开走。2月11日陈超申请的听证会在济南客管中心举行。几天后,他收到了正式的处罚决定书。他先行交了2万元罚款,在春节前将车提出。2月27日陈超以济南客管中心对其查处的证据不充分为由,向济南市市中区法院投递起诉状。3月3日又投递了一次。3月18日市中区法院受理该起案件。3月18日陈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否认自己提供专车服务,表示只希望客管办返还罚金。4月15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公开审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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