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五一实施价格监管措施 宾馆涨价超50%按哄抬价格论处
□记 者 姜言明 姜 斌
通讯员 王 涛 报 道
本报泰安讯 记者从泰安市物价局获悉,今年“五一”节日期间,泰安市物价局将牵头市工商局、商务局、公安交警部门,对餐饮、住宿、购物等重点部位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其中,“五一”三天假期期间,泰安市实施临时价格监管措施,宾馆酒店各类客房结算价格超过正常平均价格50%的,按哄抬价格行为论处。
据介绍,实施临时价格监管措施的对象为泰安市区范围内包括泰山区、岱岳区、泰山景区、高新区的大中型宾馆、酒店(达到《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中规定的一星级客房)。实施临时价格监管措施的时限自5月1日零时起至5月3日24时止,共3天。
实施临时价格监管措施期间,宾馆酒店各类客房结算价格超过正常平均价格50%的,按哄抬价格行为论处。各宾馆酒店客房的正常平均价格按客房类别分别计算,以4月5日和4月20日两天每类客房结算价格的算术平均数(如当日无住宿的顺延日期),分别作为该类别客房的正常平均价格。
泰安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和泰山区、岱岳区物价分局负责监督临时价格监管措施执行情况,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择时择机对群众举报投诉较为集中的地区地段宾馆酒店进行重点检查。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