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17项检验检疫新举措 全面建立收费项目“正面清单”
□记 者 代玲玲
通讯员 张 刚 报道
本报青岛4月29日讯 面对严峻外贸形势和下行压力,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今天出台17条措施支持外贸稳定增长(以下简称《措施》),涉及培育出口竞争新优势、服务促进进口战略、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提高检验检疫服务效能等五个方面。
《措施》提出,将重点支持先进技术和关键零部件进口,对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内企业进口的设备,实施合格假定、共同检验、免于检验等便利化措施。对重点项目进口的先进设备和关键零部件,实施属地报检、口岸放行、共同检验等便捷通关模式。同时,取消进口旧机电备案,对评估合格的维修企业进口低风险旧机电产品免于装运前检验。
在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方面,积极探索构建“一带一路”沿黄流域检验检疫“9+1”区域一体化通关模式,与海关实施的区域通关一体化形成互动,最大限度实现出口直放、进口直通、执法联动。积极推进省内通关一体化建设,建立出入境货物“负面清单”。继续推进无纸化申报和通关单无纸化,在企业信用管理和货物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货物实施检验检疫全程无纸化。
在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方面,《措施》明确,将做好上海自贸区首批创新制度的复制和推广工作,在全省范围复制推广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等5项创新制度,在全省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进口货物预检验制度等3项创新制度。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全过程无纸化、集中申报、集中办理等便利措施。引入“合格假定”理念,积极开展出口商品“即报即放”模式。
在提高检验检疫服务效能方面,我省将全面建立收费项目“正面”清单,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对流程时长实施常态化管理,最大限度压缩流程时长,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对于国家出口法定检验检疫费用继续实行免收政策,去年仅此一项就为辖区企业减免6.13亿元。
此外,《措施》还提出,将发挥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和中韩共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深化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强质量安全促进委员会建设,推动省级示范区达标升级,扩大示范区品牌效应,帮促企业获得更多的出口市场和认证资格。
与此同时,为抢抓中韩自贸区建设机遇,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推行区域原产地签证一体化,扩大原产地签证“负面清单”制度实施范围,提升签证便利化、帮助企业利用优惠政策降低出口成本。加强与韩国、日本等国家实验室合作,开展前置性检测以及检测结果互认,促进双方贸易便利化。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关处副处长屈劲松表示,这17条措施出台,将加快山东外贸从“制造”到“创造”的转型升级步伐,树立“山东外贸品牌”,优化我省外贸发展环境,增强外贸对于区域经济的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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