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7家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开展经营目标及财务预算管理试点
□记者 姜宏建 通讯员 孔进 严文达 报道
本报济南5月10日讯 为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15年我省选择山东出版集团等7户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开展经营目标和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试点。
据省财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我省明确要求,根据文化企业的特点,确定企业经营目标,主要包括营业总收入、资产总额、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等四项指标。财务预算由试点企业根据报告年度内资金筹集和投入、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情况,自行选择不同的财务指标编制经营目标和财务预算表。
明确报送程序。企业确定经营目标、编制财务预算,严格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在内部公开公示,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审议公示后的实施方案,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后上报。省财政厅对企业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将结果通知试点企业。
我省还明确要求,建立内部分工责任制,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并与内部经济责任考核、薪酬分配结合起来,确保完成经营目标任务。企业财务管理机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动态跟踪各部门单位经营目标和财务预算实际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差异及原因,研究提出相应措施,向企业领导或决策管理层汇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出调整,确保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和财务预算顺利完成。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