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年县级医院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50个

2015-06-29 09:35:00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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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记者王海鹰)山东省近日加大了按病种收费的改革力度,今年7月31日前,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对急性阑尾炎、腹股沟疝等11个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明年起,全省所有县级及参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医院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数量不得少于50个。

  山东省提出,其他医疗机构可在国家公布的104个病种范围内遴选部分病种开展试点。

  山东省卫计委、物价局、人社厅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了按病种收费改革的意见,提出,凡接诊符合临床路径准入条件的病种,纳入按病种收费管理,一律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入径率要达到80%以上,完成率要达到85%以上。医疗机构要严格临床路径退出标准,并将规范开展临床路径与综合目标考核以及评先评优挂钩。

  山东省提出,各市要以体现医疗技术和医务人员劳务价值为原则,以补偿医疗服务合理成本为基础,以前3年各病种平均费用为基数,按临床路径科学测算,扣除临床路径以外发生的费用,确定本市病种收费标准。病种诊疗服务成本应包括患者从诊断入院到按病种规范治疗出院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不得将入院后的检查检验项目转为入院前门诊检查检验项目。

  山东省要求,将按病种付费纳入年度医保付费总额控制范围内,统一按照“总额控制、超支分担、节余留用”原则办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鼓励支持试点医院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同时,积极探索开展病种付费谈判,发挥医保付费机制综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作用。医疗机构对接诊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国家诊疗技术规范,不得简化诊疗过程或分解住院次数。(完)

责任编辑:殷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