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披露国资统一监管方案 搭建“大国资”平台

2015-07-12 09:37:00 来源:中国证券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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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康书伟

  山东省政府10日披露《推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根据该方案,山东省将实现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并力争于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这意味着山东将搭建“大国资”监管框架,而在推进国企“混改”的大趋势下,实现国资统一监管,将省属优质资产进行集中监管,也将大大拓展国资改革腾挪的空间。

  方案确定的实施范围为省国资委尚未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具体包括省直单位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等各类国家出资企业以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山东此举旨在推进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产业相关、业务协同、优势互补的原则,将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进行重组整合、改革改制,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

  根据工作安排,将对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质量较好、具备投资运营基础的省属企业,以其为主体重组整合其他省属企业,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具有一定资产和经营能力的企业,按照产业相近、业务相关、优势互补的原则,国有产权划入省管一级企业,由省管一级企业进行重组整合或按市场化原则进行资本运营。对严重资不抵债、停业停产、不具备正常经营条件的企业,国有产权暂不划转,分析汇总后另行提出处理意见。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