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机遇鲁企不容错失 互联网百强山东无一企业上榜

2015-07-17 09:32:00 来源:经济导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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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导报记者 孙秀红

  中国互联网协会与工信部信息中心近日在京联合发布2015年“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排行榜,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奇虎360、搜狐、网易、新浪、携程、搜房网位列前10。经济导报记者统计发现,互联网百强分布以北上广深为主,涉及10多个省市,但山东无一企业上榜。

  “这一方面说明山东的互联网企业确实发展得慢,山东人创业、鲁企转型均偏向于传统行业;另一方面也与互联网企业概念宽泛,‘互联网+’得到广泛应用有关。”16日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山东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所长、导报特约评论员刘德军表示,受思维模式、创新观念以及人才缺乏等因素制约,互联网企业发展的区域特征明显,山东在此方面优势不突出,但可以在“互联网+”上做足文章。

  在山东电子商务促进会副秘书长娄雷震看来,山东的互联网企业在综合性平台建设上的确不及北上广深的大企业,但较具规模的企业数量并不少。他举例说,去年“双11”期间,山东有两家企业———海尔、韩都衣舍的销售额进入了全国电商十强。

  据了解,此次评出的互联网百强企业,业态覆盖电子商务、综合门户、互联网金融、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等主要类型,体现了处于互联网+“风口”,互联网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大趋势。

  仔细梳理山东的互联网企业可以发现,业态发展已很丰富,但除电子商务外,在互联网金融以及网络游戏方面,山东还明显滞后。

  不过,山东企业正在试图利用互“互联网+”推动商业模式创新转型,尤其是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大型企业利用互联网转型的需求更迫切。如山东能源集团旗下的中国矿用物资网,目前的交易额已达50亿元,山东省商业集团正在发展实体店+电子商务以改变传统的商业模式,鲁信集团则力求在电子金融上有重大突破。

  同时,山东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频出。最新的是两周前出台的山东省“互联网+”发展意见。山东期望,到2018年,全省“互联网+”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模式创新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着力打造“智慧农业”、“智慧工业”、“智慧服务”、“智慧民生”。其中,全社会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2.6万亿元,年均增长25%左右;全省信息消费规模达到9000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

  “说到底,‘互联网+’于企业更多的是营销平台和销售渠道的改变。”刘德军认为,渠道决定市场,这也是企业热捧“互联网+”并投入巨资发展的关键。

  但毋庸讳言,山东互联网企业发展一如其他行业,面临着高端人才缺乏的困境。“高端人才基本上都聚集在北上广,其实,这些人才不一定为我所有,但可以为我所用。”娄雷震认为,像其他行业一样,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可以借助外力。现在交通发达,北京、上海的业内专家可以很方便地来山东,与企业进行战略合作。

  “山东的企业不见得一定将互联网平台建设做得怎样,但利用‘互联网+’实现转型升级,实现‘弯道超车’,刻不容缓。”刘德军认为,“互联网+”行动计划不仅会打造一种新的经济形态,还将重构社会形态,这是企业不容错失的新机遇。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