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规:财政出资对小微企业进行贴息或补助

2015-08-25 13:03:00 来源:中青在线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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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联合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共同出台《山东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出资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进行贴息或补助。

  据介绍,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以其合法有效且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出质,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

  山东省财政将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项目,进行贴息和评估费补助。山东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袁培全介绍,省财政将从预算内的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中安排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贴息或补助。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同一家企业享受贴息最多不超过三次,享受补助最多不超过三次。

  据山东省科技厅规划财务处处长潘军介绍,申请扶持资金的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山东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息库备案等五方面条件。

  山东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对贴息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要将其不良记录列入单位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一定期限内取消预拨资金资格,追回扶持资金,并取消申报扶持资金资格。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