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0项重大事项列入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区域战略推进办公室了解到,《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经国务院批准印发以来,涉及山东的具体规划开始破题。在环渤海地区空间布局、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产业对接合作、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建设统一市场体系、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7个重点章节中,涉及山东省的重大政策事项共有40个,《纲要》今后将给予充分支持和保障。
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是《纲要》支持我省建设的重点。建设环渤海城际铁路,完善环渤海国家高速公路网,研究推进中韩铁路轮渡、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建设前期工作,进一步构建山东沿海等三大现代化港口群,强化青岛机场的区域枢纽功能等事项,都是《纲要》在未来10年规划期支持我省建设的重点。此外,加快渤海湾油气开发,在沿海临港地区合理布局大型高效燃煤电厂,支持“外电入鲁”;加强引黄济青工程建设运营管理,推进黄河等重要河口整治,建设“海绵”城市等一系列我省能源、水利设施建设事项,都列入具体规划中。
在产业对接合作上,《纲要》从农业、工业、服务业分别对山东作了部署,以实现“产业协同、错位发展”的目的。此外,建立海河流域、渤海湾近岸地区跨界污染控制补偿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规范发展煤炭、石油、钢铁、棉花等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逐步建成重要商品价格形成中心,完善统一市场体系等内容,在《纲要》中均有体现。
责任编辑:殷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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