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单保险金信托落地

2015-12-06 10:58: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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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 者 王新蕾 

  通讯员 周晓燕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日前,山东信托与客户签订财富传承财产信托协议,标志着该公司第一单保险金信托正式落地,这同时也是我省首单保险金信托。

  据介绍,保险金信托本质上是委托人(投保人)设立以保险金请求权作为信托财产的家族信托,并指定其子女或其他关系人作为信托受益人,是家族财富管理传承的一种方式。山东信托副总经理宋冲说,保险金信托的一大特色,是将信托业务与保险业务搭配运作。“纯保险产品通常是让客户在保险公司已设计好的方案中进行选择,客户对于方案设计的参与程度较低;而保险金信托更多是按照客户的需求进行私人定制,最大限度满足客户意愿。”

  记者了解到,大额保单与个人信托结合运作,在欧美已有百年历史。大额保单可在客户身故时为受益人提供流动性,信托则可确保客户对资产分配和管理的意志在身故后得到落实。作为欧美社会公认为保障功能最强工具之一,保险金信托具有纯保险产品无可替代的功能。

  “信托+保险的联合运作,可让保险金信托在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的同时,又兼具信托分配的灵活性。在设置受益人时,保险金信托还可考虑尚未出生的人,包括描述为‘三代直系亲属’、‘四代直系亲属’等,这在纯保险产品中很难做到。在信托资产范畴上,不仅可以将保险金请求权装入家族信托,还可以将该信托作为家族财富传承的平台,未来将金融产品、地产、股权等多样化的资产种类装入平台。”宋冲说。

  在财富的保值增值方面,保险金信托的优势在于,其信托资产不仅可以由信托公司专业人员来运作管理,还可以通过设置监察人来监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及分配事宜,而纯保险产品一般不设置监察人。

  据介绍,国内家族信托业务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山东信托在业内开展较早,运作一年多来目前合同金额已达11亿元,客户覆盖多个省市。下一步,山东信托探索将终身寿险之外其他适宜保险产品纳入家族信托框架,同时论证不动产、股权等能否以恰当方式划为信托财产。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