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简政放权 年底前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结合烟台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统筹推动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七大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部门和层级的重大问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贤格认定。
《通知》规定,全面清理和取消各级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015年年底前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全面落实“三集中两到位”,推行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减少审批层级。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规范要求,对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编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进一步清理审批要件,规范审批裁量权,提高审批效能。
进一步修订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优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精简项目前置审批条件并公开审批时限。在推进职业资格改革方面,进一步清理和取消我币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年内按照上级部署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认定许可任务。规范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进―步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鉴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规范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和强制赞助捐赠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编制并公布全市性、市级部门(单位)收费目录清单。
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积极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法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公开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根据国家部署,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努力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积极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努力实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失信惩戒长效机制等。积极开展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工作。强化信用约束,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违法经营者黑名单制度,构建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
市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海洋与渔业、林业、环保、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旅游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根据上级部门分类制定的系统内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措施制定本部门实施办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