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行“创新券” 助小微企业科研设备共享

2016-01-14 10:10: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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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东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做客《阳光政务热线》时表示,去年我省推行在省内小微企业中(不含青岛市)全面推行创新券政策。凭借创新券,小微企业使用科学仪器设备发生费用的财政补助比例,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一倍。

  “创新券”是政府设计发行的一种权益凭证,免费向企业发放。它是政府为促进科学仪器设备服务大众创新创业,帮助小微企业购买创新资源、科研服务而打造的服务模式。凭借创新券,小微企业依托“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助共用网平台”,使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学仪器设备发生费用的财政补助比例,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一倍。

  对于如何申领创新券,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必须通过“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提交注册信息,并经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以上科技管理部门核准,在“省仪器设备网”上注册成为用户会员。企业对通过“省仪器设备网”预约使用在“省仪器设备网”注册发布的仪器设备,进行的检测、试验、分析等活动发生的费用,可申领并使用创新券。

  我省“创新券”这一政策实施是长期的,力度也会越来越大。我省将加快推动全省科研仪器与设施开放共享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科技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服务于小微企业,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未来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将会拓展到更广的范围、更深的层次。

责任编辑:殷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