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宝及股东遭举报多项违规违法 回应称当事人抹黑污蔑诋毁
鲁网财经1月14日讯 继E租宝之后,又一家以“宝”命名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被推上风口浪尖。昨日,一个署名为“北京九叔”的博主举报借贷宝及其股东等涉嫌多项违规违法,引发业界广泛关注。
昨日,新三板在线官网在头条爆料,一个ID为“北京九叔”的微信号表示:他已经向中纪委提交原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处长、现任昆吾九鼎董事长吴刚涉嫌违规违法的举报,并表示:“宁可站着死,不可跪着生,事实不容篡改,真理不能向邪恶低头。”
记者看到,在消息下方回复中,该ID所有者还公布了中纪委受理本案的编号。“北京九叔”同时在微博中表示,“九鼎PE身份玩P2P借贷宝是严重违规”,且“九鼎作为PE身份挂新三板应属于违禁行为。”
“北京九叔”何许人也?在“北京九叔”的微信号中,描述为“陕西籍金融作家”、互联网万人会发起人,本名张旭光。有媒体称,“北京九叔”在P2P网贷圈享有盛誉,文笔犀利,评论文章一针见血,且多次参加平台线下考察及大型行业交流活动。
而在此前,这个名为“北京九叔”的博主也发表过关于借贷宝涉嫌传销的言论。今年1月5日,“北京九叔”微博指责借贷宝利用法律掩盖“涉黑行为”,并附上一张图片。图片中一个网友自称借贷宝被逾期用户,并表示,借贷宝高额逾期管理费一辈子都还不起,毁了很多家庭。
昨日,借贷宝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北京九叔”抹黑借贷宝相关事宜的澄清声明》 ,声明称,近日,一个微博名为“北京九叔”的人通过互联网对借贷宝、借贷宝的出品公司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行)、人人行的股东九鼎控股及其高管人员等进行抹黑、污蔑、诋毁等,引起了广大借贷宝用户和投资者的关注。
借贷宝声明表示,2015年的8月8日开始,借贷宝开展了大规模的营销推广活动。之后,微博名为“北京九叔”多次发表文章,声称借贷宝为传销。鉴于其发表的言论与借贷宝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为避免借贷宝用户受到误导,人人行公司法务部工作人员联系到本人,希望能够删除不符合实际的言论,避免继续误导借贷宝用户。但其拒绝删除,考虑到其微博阅读量较小,人人行没有继续坚持要求其删除对借贷宝的污蔑言论。2016年1月12日晚,“北京九叔”突然通过微博表示借贷宝及其股东等涉嫌多项违规,并通过其微信和朋友圈进行大量传播,多家与其关系密切的公众号等也立即跟进传播。
借贷宝发表了是否传销、债务催收是否涉黑、股东经营是否合规以及对“北京九叔”言论态度的四项声明。
一、关于借贷宝是否是传销。借贷宝目前进行的是正规且常见的营销活动,是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都会选择的营销模式。这种营销活动与传销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借贷宝用户邀请好友注册、绑卡成功后即可获得现金奖励,是“白送钱,玩出钱”的活动,用户没有任何资金投入,用户无需向借贷宝平台交纳任何费用。难道天下有不收钱、只送钱的传销?借贷宝的本次营销不是传销,而是“传送”。
二、关于借贷宝针对逾期方收取用于债务催收的逾期管理费是否涉黑。该人士在微博中说,近期借贷宝收取逾期管理费是“利用法律手段掩盖涉黑行为”,这一指控毫无立足点,没有事实根据。借贷宝向违约借款人征收的逾期管理费主要是为了保护出借方的利益,取得一定的费用来覆盖催收成本,更好的完成对逾期债务催收。事实上,所谓的“逾期管理费”是借贷机构向违约借款人收取的一种合理合规的惩罚性管理费用,是金融机构在进行借款交易时采用的一种惯例性约束手段。
三、关于股东九鼎控股的合法合规经营和商业创新。
人人行的股东九鼎控股所属的九鼎集团(430719)、九鼎投资(600053)均属于公众公司,坚持守法经营,坚持依法依规信息披露,保持阳光透明,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尝试商业创新,多项业务创新为业内同业机构所效仿,并推出了对大学生个人进行投资的晨星成长计划、熟人借贷平台借贷宝等普惠性创新金融产品。
四、关于人人行法务部工作人员对“北京九叔”的言论。
针对“北京九叔”对借贷宝的抹黑行为,人人行法务部工作人员与其进行了多次沟通,要求其删除不实言论,但其将我司工作人员与其的沟通行为理解为“恐吓威胁”,我们深表遗憾。与此同时,我们也将核实,我们的工作人员在与涉嫌抹黑借贷宝的各方主体沟通中是否遵守公司要求的“合法、真诚、尊重”原则,如果有违背,我们将对其予以处理。(鲁网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