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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工伤康复管理办法 合规康复费用也能报销

2016-03-02 10:20: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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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天从省人社厅网站获悉,我省出台《山东省工伤康复管理办法》。即日起,工伤职工在确认的康复期进行工伤康复的,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按规定享受工伤康复待遇。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职工进行工伤康复时,其符合规定的康复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不在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的费用,包括生活用品费用,非因工伤病及其合并症、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康复费用,超过工伤康复规定标准发生的费用,因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工伤康复期满或结束后拒不出院发生的费用,拒绝合理的工伤康复治疗而增加的医疗、康复费用,其他不符合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的费用。

责任编辑:殷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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