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披露涉诉5亿元 或牵出应收账款骗贷大案

2016-03-29 08:2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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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财经329日讯(记者 魏好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600188)一纸涉及约5亿元的诉讼公告,将兖州煤业处在诉讼漩涡的纠葛和盘托出。鲁网财经记者发现,兖州煤业多起诉讼之中,或牵出一起巨大的应收账款质押骗贷大案。 

  兖州煤业日前发布的涉诉公告称,公司涉案金额合计约 5 亿元,占公司 201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约1.28%。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为一审或二审阶段。 

  公告披露的第一项,是兖州煤业与某银行济南分行的系列票据纠纷案。案件基本情况是:2015 5 月至 8 月,兖州煤业先后收到该银行4份起诉状,银行以兖州煤业违反票据贴现协议为由,将其诉至法院。 

  记者看到,这四起诉讼涉案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4999.98万元、2943.9万元和2000万元,其中前三起诉讼已经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兖州煤业向原告支付上述资金及相应利息,而最后一起诉讼则尚未开庭审理。这四起票据纠纷,兖州煤业涉案金额近1.5亿元。 

  公告披露的第二大纠纷,是山东恒丰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系列纠纷案。公告显示,2015 7 14 日,某国有银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将恒丰公司、柴涛、杨彭、山东济宁正兴物资有限公司、厦门佳纳股份有限公司及兖州煤业全资子公司—山东中垠物流贸易有限公司诉至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恒丰公司偿还银行承兑汇票本金3143.98 万元及利息,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恒丰公司将其对中垠物流的应收账款 6116.96 万元向原告做了质押,原告要求中垠物流在应付账款范围内履行付款义务。 

  与上述案件类似,威海商业银行、中汇信通商业保理公司等单位也先后将恒丰公司等告上法庭,兖州煤业卷入诉讼的理由同样是“因恒丰公司将其对兖州煤业的应收账款向原告做了质押”,故要求兖州煤业在应付账款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对此,兖州煤业表示,经公司调查核实,兖州煤业及中垠物流未向上述四家金融机构办理过任何应收账款质押业务。恒丰公司涉嫌以虚构享有兖州煤业及中垠物流应收账款的事实,伪造兖州煤业、中垠物流印章及经办人员签字,在金融机构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兖州煤业已向案件审理法院提交了印章真伪鉴定和人员笔迹鉴定申请,相关鉴定工作正在进行中。鉴于恒丰公司存在涉嫌刑事违法行为,兖州煤业在积极应诉的同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告披露的第三项纠纷,则是济南铁路煤炭运贸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济铁运贸诉称,依据原告与江苏大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兖州煤业的三方协议,由于江苏大成未将价值 1994.98 万元货物交付原告,兖州煤业应按照买卖合同约定对原告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要求向其偿还货款1994.98 万元。 

  对于多起诉讼纠纷,兖州煤业认为,由于相关涉诉案件尚未审结,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尚无法判断。
责任编辑:魏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