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6家企业试点新型学徒制 每家企业选拔百名学徒

2016-04-07 08:31: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本报济南讯 培育大国工匠,离不开让技术人才成长的良好机制与环境。记者日前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已经确定山东开泰抛丸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为首批新型学徒制试点企业,每家企业选拔100人左右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  

  所谓新型学徒制,是一种“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业与技工院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由对口企业和合作的职业院校联合招工、招生,根据企业技能岗位的实际需要,企校双方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业的教学标准。“更通俗地说,就是招工招生合二为一,企业录用的技术工人有了双重身份,既是学徒又是学生,毕业即就业上岗。”省人社厅副厅长刘杰介绍说。作为全国企业新型学徒制12个试点省市之一,去年我省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

  “当前煤企面临产能过剩压力,转型升级需要储备一批高技能、复合型人才,我们与山东煤炭技师学院签订了合作培养协议,从各个矿里选拔了100名业务骨干,作为新型学徒,争取2年时间学徒们提升到高级技能水平。”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处副处长李善祥告诉记者,企业根据自身需求,依托企业的技能大师和山东煤炭技师学院的师资力量,实行“专业老师+企业导师”双师制,开设机电专业课程班,平均每位老师对应3-5名学徒,每月集中时间对选拔出来的学徒进行培训。

  “学徒在培训期间视同出勤,各项工资福利不变,也提高了他们的积极性。”李善祥说,过去一些技校毕业生虽然有技能等级证书,但是与企业需求经常脱节,到了矿上还要重新学,而新型学徒制试点最大的好处就是能让学徒理论与实践真正融合。

  “新型学徒制,与传统的校企合作之间最大的不同,是培养技能人才从学校为主体,转变为企业为主体,校企之间深度融合,更符合技能人才培养规律,代表着职业教育的一种方向。”山东技师学院副院长田文太认为,过去通过校企合作,学生也会到企业进行一段时间的实习,但是实习时间和内容通常由企业根据当时的生产经营和用工需求来决定,学生也不一定到实习单位就业,从人才培养角度看存在不足,而新型学徒制让企业角色转变,大大提高了积极性。

  新型学徒培养模式,结合企业生产管理和学徒工作生活的实际情况,采取弹性学制,学徒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获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通过考核鉴定的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由企业根据学徒实际工作贡献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学徒基本工资。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学徒制培训的企业进行补贴,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控制在4000—6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