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两市因空气质量恶化被罚款:济宁456万 枣庄96万

2016-04-21 09:29:00 来源:新华社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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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4月20日消息,据山东省财政厅20日介绍,山东省今年一季度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近日出炉。其中,有15市第一季度空气质量同比改善,共获得省级生态补偿资金3937万元,而济宁、枣庄2市由于空气质量不同程度出现同比恶化,分别缴纳省级生态赔偿资金456万元、96万元。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山东省大气环境质量较同期有所改善。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项污染物浓度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2.2%、3.8%、18.2%、8.2%。

  从今年一季度空气质量情况看,山东17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进展不均衡。获得山东省级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的15市中,淄博、滨州、德州受奖额度最高,分别达到574万元、568万元和408万元,其中淄博市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项污染物浓度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改善了12.75%、8.05%、24.11%和6.25%;而被罚金额最高的济宁市4项污染物除了二氧化硫浓度指标有所改善外,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氮浓度指标同比分别恶化了17.89%、4.71%和5.88%。 

  据了解,自2015年1月1日起,山东省按照“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和“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山东省每季度根据考核结果下达补偿资金额度,有关市向省级补偿的资金纳入省级生态补偿资金规模,用于补偿空气质量改善的市。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