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出进口食品市场销售规范 无中文标签食品不得进口

2016-05-23 09:19: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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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李 振 通讯员 张 冉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日前,我省推出《山东省进口食品市场销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6月1日起全面实施,力图在市场流通环节斩断非法进口食品流向餐桌的渠道。

  近年来,我国消费者对进口食品需求逐年增加。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进口食品已达482.4亿美元,10年间增长了4.2倍,年均增长率达17.6%。瞅准这一市场,不法商贩将一些外国产食品通过非法渠道带入国内,这些非法进口的食品在原材料使用、加工过程、储存、运输等方面均存在安全隐患。

  《规范》要求从事进口食品经营者在销售进口食品时需要做到“三查验”,即查验留存进口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随附合格证明材料;查验进口食品准入情况及进口企业资质。按照《规范》要求,进口食品须有中文标签或说明书,且标签或说明书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否则均不得进口。

  网络平台上销售的进口食品同样适用该《规范》。按照规定,网络平台负有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登记审查的责任,主管部门将依据风险等级对网络平台及经营主体进行监督检查。但对于微店、代购等新兴进口食品销售模式,《规范》没有作出具体要求。“微店数量庞大,销售隐蔽,现阶段只能置于食品安全法的大框架下进行监管。”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为确保食品安全,尽量选择在商场、超市购买进口食品,微店、代购的进口食品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