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准入门槛和行业监管 搬家行业何时告别野蛮生长

2016-05-24 08:4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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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24日讯(山东商报记者 记者 梁赓 郑心茹 )近日,本报报道了多为市民反映的搬家市场“坐地起价”、“查无此地”等怪现象。本报记者调查发现,现存的部分问题进入解决阶段也很难——因为究竟该由哪个部门处理这些问题,尚未厘清。 另外,在济南服务的多年的搬家企业,希望这个行业能够颁发许可证、设置保证金,期待提高准入门槛,保障行业的健康发展。

  坐地起价、搬运纠纷 多名市民投诉陷入僵局

    今年4月22日,市民张女士选择市中区一家搬家公司搬家,原本在电话里谈好了价格,第一车240元,第二车180元,结果当搬家公司到达后,却坐地起价,称需要一小时120元。

  就在张女士遭遇这件事之后不久,市民庞女士选择了位于天桥区的一家搬家公司,约定4月29日搬家,并支付预付款200元,但是当天搬家公司一直未派人过来,导致未搬成。“从29号到现在,我一直联系商家退款的事,但是一直没有回应。”庞女士说。

  市民杨女士有着与张女士同样的遭遇,她选择了市中区一家搬家公司,在电话里协商好150元的搬家费用,含家具拆装费,结果当搬家公司到达后,却告知杨女士需要缴纳500元。“最后协商给了400元,但还是远远超出当初说好的价钱。”杨女士说。

  除了坐地起价,不予退还订金,还有市民遭遇在搬家过程中损坏家具家电却无法索赔。市民杨先生前段时间选择天桥区一家搬家公司,在迁移空调时,将空调的氟利昂部分放出,并要求更换空调铜管,“不换铜管就不给搬空调,换铜管费用还挺高的。”杨先生说。记者了解到,杨先生这种遭遇不少市民在搬家的过程中都遇到过,因空调拆装而导致的纠纷不在少数。 以上四位市民在遭遇纠纷之后都拨打了相关部门的投诉电话,但是问题来到部门那里,最终也没有解决。

  市场监管部门: 权力清单规定,是商务部管理职责

  针对庞女士和杨先生的投诉,所在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障科给予了同样的回应,称根据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公布有关家庭服务业的举报、投诉渠道和方式,接受相关当事人的举报、投诉。

  针对张女士和杨女士的投诉,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给予了同样的回复,称根据济南市市级权利清单,编号:370100150311,名称:家庭服务业监管,内容: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商务部承担全国家庭服务业行业管理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家庭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指导协调合同文本规范和服务矛盾纠纷处理工作。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庭服务业的监督管理。

  不过在这四起投诉中,几个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都给了同样的答复——就是建议将投诉转给商务部门落实处理。

  商务部门: 仅负责行业指导,消费纠纷应归工商部门

  天桥区商务局收到庞女士和、杨先生的投诉后,建议进行消费维权协调或根据签订搬家协议处理。

  而市中区商务局在对杨女士投诉的答复中,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务部门仅承担家庭服务业的行业指导职责,负责家庭服务业行业主体的规范和指导,涉及消费者和商家纠纷的个体行为超出受理范围。按济政发[2014]18号文规定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样一来,两个区里的商务局又将投诉一事推给了工商部门,市民的诉求最终还是没有得到完全解决。

  ——业界声音: 颁发许可证,设置保证金 期待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本报记者接到的关于搬家市场的投诉中,不少都和“蚂蚁搬家”有关,但是经过调查发现,几乎都是小公司打着“蚂蚁”的名号在服务中产生了纠纷,有的小公司甚至在出了问题后“人间蒸发”。 “大树下面好乘凉”、“树大招风”,成都蚂蚁公司总经理梁益清对本报记者表示,这种情况他们都了解,而且由于实在忍受不了商标被仿冒的困扰,拥有13年历史的正宗“蚂蚁搬家”还曾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然而,事与愿违的是,官司赢了,“假蚂蚁”们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更多了。 2013年,蚂蚁公司还和某生活服务网站打官司,要求对方撤除假的蚂蚁搬家公司信息,搬家类网络宣传中停止使用“蚂蚁”字样,“结果只好了半年,又反弹了”。2015年,蚂蚁公司也通过一些渠道进行了反映,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另外,梁益清还建议,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和搬家市场的良性发展,应该有监管部门牵头带领企业和消费者共同成立协会,“国内有的城市是运管处来监管,为搬家车辆颁发证件,形成监管;还有的城市成立了协会,颁发搬家许可证,设置保证金,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专家支招: 找搬家公司别光图省事打电话 要去公司看看,落书面签协议

  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都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那么现在这种情况下,市民如何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之中呢?

  对于“坐地起价”、“查无此地”等业界乱状,成都蚂蚁公司总经理梁益清对本报记者说,在网上发布信息的,很多都是生意不好的个体户,有的是借用知名企业的名号,有的是通过低价抢占先机,抢来业务再坐地起价,有时候还选择性服务,感觉不合适,就知难而退“撂挑子”。

  “正规公司都积累了口碑和信誉,不会牺牲这些,消费者选择他们时,要通过官方渠道找到正规公司”,梁益清说,如果想放心和安全的搬家,一定要去对方公司去看,“首先看看你找的搬家公司究竟有没有这个实力,是不是正规的公司;另外,到现场可以避免口头协议,形成书面合同,为日后出现的纠纷或者意外,提前做好约定和准备。”

  ——记者调查: 济南曾以交通部门牵头管理 2011年审批取消,门槛降低

  记者了解到,此前济南搬家市场曾有过准入门槛,但是前几年前消失。 2007年,济南市政府网上的一则信息显示,那年夏天彼时的济南市交通局开展了搬家运输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期间,交通部门针对搬家运输市场中的“黑搬家”、“游击队”等非法经营业户,会同工商等部门进行了联合执法、重点查处;同时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建立统一车辆标识、统一价格、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公司化管理的机制,强化从业人员管理。 整治活动中,对首批19家从事搬家运输的公司重新核定了经营资质,并通过交通局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市交通局要求已取得合法资质的搬家公司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业务电话,统一使用1.5吨—2吨的厢式货车,有从事专业搬运的工作人员。

  当时部门还对市场的规范规划了美好的蓝图:“将进一步规范搬家运输市场,引导企业建立全市搬家运输诚信联盟自律组织,订立联盟公约,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经营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为广大市民、单位机关提供良好的搬家服务”。 但是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很久。公开报道显示,2011年济南市推行行政审批改革时,为了提高审批效能,将货物搬运备案审批给取消了。从此,搬家公司只要是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就可以从事搬家业务。

  这一年,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在联系搬家公司时,几个人和一部电话就组成的野搬家往往鱼目混珠,市民可以通过搬家车辆的车牌号码查询该搬家公司是否具备资质,可以登录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或者拨打该部门服务热线查询。

  但是,昨日记者拨打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服务热线“12328”咨询时,发现由于上述原因,这个服务功能已经在2012年取消。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