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标准与山东省定扶贫线将“两线合一”

2016-06-06 10:23:00 来源:经济导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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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报讯(记者刘勇)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出台《关于民政系统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全省东中西部地区分年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2016年,东部6市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省定扶贫线,中部 5市全部提高到不低于 3200元,西部 6市全部达到国家扶贫线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855元);2017年,中部全部达到省定扶贫线,西部全部提高到不低于3200元;2018年,西部全部达到省定扶贫线,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省定扶贫线“两线合一”。 

  据了解,农村低保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生活物价水平等情况划定,东中西部地区具体标准不同。省定扶贫线是按照 2010年不变价,即3000元,加上物价涨幅来确定每年的扶贫标准。如2015年是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 3372元,2016年是不低于 3402元。 

  《通知》提出,要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特别是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于通过扶贫措施脱贫、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对象,可以采取渐退方式退出低保,继续保留原有农村低保待遇 3个月,3个月后由县级民政部门组织进行认定,依政策退出低保。 2016年,全省各地五保供养标准也要达到省定扶贫线以上。 

  山东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副处长姚子照表示,为保证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民政部门还将积极争取财政部门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资金统筹安排力度,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管好、用好社会救助资金,并通过增加彩票公益金投入、鼓励社会捐助资金投入等,建立多元筹资机制。 

  另外,山东将用两年的时间,对具备改造条件的全省基层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进行全面提升改造,经改造后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达到安全要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全部关停或重建。“此次提升改造的基层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就是农村敬老院,目前全省有农村敬老院 1300余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达到 21万余人。”姚子照表示,根据初步摸底,山东基层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普遍存在安全管理投入不足、安全设施设备匮乏以及消防安全检查不达标等问题。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