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凤凰资本遭举报续:前员工仍存退股纠纷

2016-06-22 15:1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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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股收款收据

   鲁网财经6月22日讯(财经要闻报道组)鲁网6月8日刊发《青岛凤凰资本被举报资金流入负责人账户 回应称系原P2P业务》一文,对前员工反映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报道刊发后,前员工再次向鲁网财经反映,此前员工被公司强制要求入股,现在股金及收益一直未退还,正准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是怎么回事呢?

  仍存退股纠纷

  凤凰资本前员工刘明(化名)告诉记者,他于2013年进入凤凰资本工作,后公司推行全员持股计划,强制要求员工入股。刘明表示,股金可以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次从工资中扣除。不少员工选择从工资扣除股金的方式,也有抵押房产交付股金的。前后他共投入股金5万元左右。去年离职后,他与公司交涉,股金一直未退还或回购。

  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加盖青岛凤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章的收款收据,该些收据的内容为收到内部员工某某股金,并注明了每股价格;其中一张收据手写注明收款单位为凤凰科技员工持股会。

  为何员工入股的单位不是凤凰资本,而是青岛凤凰网络科技呢?对此,刘明认为,这是公司逃避责任的一种方式,因为员工和凤凰网络没有劳动关系,即使打官司也容易陷入被动局面。

  刘明表示,因和凤凰资本存有劳动合同争议以及拖欠部分工资,从去年开始便将凤凰资本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拖欠工资、股金及收益。经过几次开庭审理,法院判决凤凰资本退还拖欠的工资以及解除劳动关系补偿等,但对于股金的问题并未处理。

  记者查询法院判决获悉,对于员工起诉凤凰资本劳动纠纷及股金的诉讼,法院审理时表示,因股金收款收据上载明的收款单位并非员工所属公司,且股权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范围,故对于员工的该项请求,不予处理。

  “劳动争议纠纷不能解决,只能单独再打股金的官司。”刘明边说边摇头,“我咨询了律师,因为入股的资金与工作单位不一致,律师称官司都不一定能打赢。”

  多个持股平台

  记者了解到,凤凰资本像凤凰网络科技这样的员工持股平台,并不止一个。凤凰资本最早从员工持股会开始,其后注册凤凰网络科技,后设立丹山部落等有限合伙企业。

  刘明认为,该公司设立多个持股平台,旨在为规避法律关于股东人数的限制,从而继续从员工内部进行募资。

  在已有持股平台的基础上,凤凰资本缘何又搭建多个员工持股平台呢?

  对此,凤凰资本回复鲁网财经称:“根据内部原始章程,员工入股由‘凤凰资本员工持股会(工会)’管理,之后依据国家相应法律、法规修改章程,将‘凤凰资本员工持股会(工会)’落地注册为青岛凤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问题2015年证监会相应的派出机构已予以全面检查,均合法合规。”

  凤凰资本表示,我集团第一个员工持股平台凤凰网络科技的主要用途为参控股“凤凰资本(集团)”等,期限为长期。为配合拟挂板上市等规划,我(集团)公司ibank.com.cn又注册了“传奇部落”、“丹山部落”等有限合伙企业,做第二、第三个员工持股平台,约定期限为“3 2”,以实现员工限期退出获得收益(也分别对应不同的法律主体,如“凤凰众筹”、“山鹰社征信”等)。这是我们企业自主经营、股东自行决定的权利,不违背法律法规及诚实守信。

  凤凰资本还表示,前员工属恶意举报。“因为该举报、投诉系集团2014年业务调整及稽核检查时对部分员工做了劝退处理引起的,其中济南崔姓员工因被劝退极为不满,不断仲裁、诉讼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恶意举报、投诉。”凤凰资本回复称。

  有何法律界定

  员工持股计划是指通过让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和期权而使其获得激励的一种长期绩效奖励计划。在新三板等资本市场的持续火热的大背景下,员工持股平台备受投资者的关注。

  那么,员工成为了股东的情况下,股金该通过何种方式退出呢?

  在凤凰资本员工持股会章程上记者看到,章程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对员工股份作了明确规定:会员所持股份不能继承、不能交易,三年内不能转让。入股股金不得抽回。员工脱离公司,在正常情况下,其股份由员工持股会回购,股款按公司上年末每股净资产值或面值计算(以低者为准)。员工因过失等原因被辞退、除名,对其所持股份按面值进行回购;过失严重并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对其所持股份全部或部分没收。

  对于有限公司的持股平台模式,资深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持股平台须由员工自愿加入,并经过股东大会同意,且有明确的股权出让比例或增资扩股的比例。

  “虽然法律并未禁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持股平台,但也不能排除有公司打着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最近,央视等媒体也报道了多起原始股骗局,还是需要引起广大投资者的注意。”上述资深律师说。

责任编辑:魏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