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年报率逾9成 位居全国前列

2016-07-08 14:39:00 来源:经济导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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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报讯(记者王伟)从 6日召开的全省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电视会议上获悉,截至 6月30日,山东省企业年报率达到 91.03%,位居全国前列;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分别为 92.64%、 96.78%。  

  山东进一步规范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移出行为,全省有 11万户企业被工商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 13万户企业因未提交 2015年度年报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 9000多户企业因受到其他部门的联合惩戒,在履行了相关义务后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按照国务院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一单、两库、一细则)的要求,山东进一步完善抽查工作运行机制,改进优化抽查(摇号)系统软件功能,规范完善综合业务系统企业数据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推动抽查工作由“单随机”向“双随机”转变。去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先后对 4.2万户企业、9.5万户个体工商户和 3700多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进行了抽查,对抽查结果记载于企业名下,并统一进行了公示。  

  在强化信息应用的同时,全省工商部门还协同推进失信联合惩戒。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了适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 3.17万余条、股权出质信息 1.03万条、动产抵押信息 1 .97万条,归集公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96件,对 8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实行了任职限制。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