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财政15条”促转型升级 奖励企业研发投入

2016-07-23 15:16:00 来源: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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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从事项目研发需要经历漫长阶段与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资料图) 

  企业从事项目研发需要经历漫长阶段与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在山东,这一情况有望得到改变,省财政着手改进财政科技投入方式,企业研发投入后有望获得补助。(资料图) 

  原标题:山东出台“财政15条”促转型升级 奖励企业研发投入

  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财政政策措施》(鲁政发〔2016〕20号),围绕推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加快企业创新、促进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等3个方面再出台15条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经济平稳增长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动资本市场加速发展]

  3年募集200亿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助力新兴产业

  通过引导基金让利、对投资进度快的子基金给予奖励、放宽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额度限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引导基金投资激励机制,提高政府引导基金运作效率。通过设立直投基金、引导基金跟进投资、建立投贷联动机制等措施,引导企业在“新三板”以及齐鲁、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上市。通过补助改制中介费用、基金投资企业直接推荐挂牌等,加快推进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不断培育壮大后备上市企业资源。

  创新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政策和扶持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设立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力争3年募集基金200亿元,重点支持山东省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发挥资本市场主渠道作用,推动战略性产业兼并重组、产业链整合,实现重点突破和跨越发展。

  [突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建立科技经纪人奖补制度企业研发投入后可获补助

  设立省级科技投资风险补偿资金,省级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高新技术企业的,省财政对社会资本出资人的投资损失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省级引导基金及参股子基金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首贷出现的坏账项目,省财政按一定比例对贷款银行本金损失给予补偿,支持加快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利益导向机制。

  改进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企业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且经税务部门核准计入加计扣除的项目研发投入,由省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以此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此外,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科技经纪人)奖补制度,推动建设一批运营机制灵活、专业人才聚集、服务能力突出、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更好地促进科技与产业相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步伐。

  [促重点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高危关键岗位“机器换人” 建设现代企业家队伍

  对高端装备制造、新兴产业、消费品等重点骨干行业结构调整遇到困难的投资项目贷款,以及存在某种市场失灵的特殊领域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按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贴息。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比例由30%提高到50%;推行“政银保”合作机制,对保险公司承保的小微企业银行贷款,认定为不良后由财政、银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本金损失,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对工业机器人用量大和劳动强度大的行业推广机器人替代换岗给予奖补,提升工业智能制造水平;推广应用安防、排爆、巡检、救援等特种机器人,加快高危关键岗位“机器换人”。

  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政策,将补偿上限由2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实施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促进新材料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在装备制造和信息服务领域,实施总集成总承包示范项目奖励政策,支持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发展。

  支持实施“工业绿动力”提升工程,对纳入试点城市的高效环保煤粉锅炉示范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并进一步扩大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政策实施范围。对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综合奖补,支持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引导企业和地方政府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

  推动实施“互联网+消费”“互联网+流通”行动,支持“好品山东”网络营销平台和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示范省建设,加快交通运输综合网络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冷链物流业加快发展,促进我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支持现代企业家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省企业家队伍整体素质;对工信部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给予奖励,促进山东制造业提质增效升级。(通讯员孔进李鹏)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