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山东企业海外发展对口协商会 必要时设立海外法律援助中心

2016-07-26 08:5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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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26日讯 (山东商报记者 杨芳)昨日上午,省政协就“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助推我省企业海外发展”召开对口协商会,邀请省政协委员、特聘专家、有关学者、企业代表和省商务厅、省侨办、省侨联等部门进行座谈。

  省侨办的一份调研显示,省内企业在“走出去”时存在很多问题,制约企业在海外发展。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缺少信息交流平台,缺乏对投资国市场全面、透彻的了解;缺少真正熟悉海外情况又善于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没有形成国际化经营团队;缺少国家环境中的法律法规知识,“走出去”后缺乏法律保障。

  调研还显示,我省各市普遍存在基于“乡缘”的“抱团出海”和搭大企业“顺风车”现象,采取产业链集群、优势互补集群等方式形成利益共同体,一起“走出去”到海外发展,但其中有些企业存在盲目跟风现象。 这份调研报告和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特聘专家、山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乔翠霞的调研结论不谋而合。“据我们了解,我省“走出去”企业基本上是“摸着石头过河”。

  如何帮助“走出去”企业规避风险,融入当地市场,做好本土化经营,是最重要的问题。乔翠霞建议,依托政协或者侨务部门,建立海外企业定期交流机制,开设“企业走出去大讲堂”;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和法律咨询平台,帮助“走出去”企业及时了解项目和所在国政治、经济、文化信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必要时候可以在“走出去”企业集中的国家设立海外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服务工作。

  作为我省企业“走出去”的代表,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张琦表示,目前政府在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力度不足且门槛较高,尤其是在产品研发和投资建厂的阶段。“一个品牌要盈利至少需要3-5年时间,建议政府重点扶持有能力走出去的典型企业,毕竟资金有限,不能撒芝麻盐;同时重点支持‘品牌’走出去。”

  “海外华侨华人善于将国际化准则与国内实际相结合,可以更快更好更顺利地推动国内企业‘走出去’,让‘走出去’企业少走点弯路,并能促进企业融入当地社会,”省侨联党组成员、秘书长卢文朋说。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