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粮油集团原副总经理涉虚开增值税发票近亿元

2016-08-11 10:4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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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财经8月11日讯  鲁网财经日前梳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2016年度第二季度拟交换联合惩戒信息统计表发现,济南博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因涉偷税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问题被通报。其中,山东省粮油集团总公司下属企业山东鲁粮谷物经贸有限公司问题尤为突出,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87份,价税合计97054005.44元,抵扣税款11165505.21元。

  鲁网财经发现,统计中除了济南博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及偷税外,另外13家企业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公司有:济南军璇商贸有限公司、山东鲁粮谷物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世纪泰和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淄博亮点工贸有限公司、淄博盈东工贸有限公司、沂源宏邦工贸有限公司、沂源富祥工贸有限公司、东营市鸿亚化工有限公司、东营市华隆金泰工贸有限公司、东营永兴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潍坊展宏液力机械有限公司、威海金鼎纺织有限公司。

  其中,山东鲁粮谷物经贸有限公司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87份,合计抵扣税款11165505.21元,属于数额巨大的一个。该单位与佳木斯惠农谷物专业合作社在无实际货物存在的情况下进行虚假购销业务,属恶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共计补缴增值税11165505.21元。

  通报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鲁粮谷物上述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处理处罚决定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补税并处所偷税款一倍的罚款计11165505.21元;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税款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国务院310号令、国税发(1997)134号文相关规定,对鲁粮谷物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鲁网财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鲁粮谷物及其法人代表涉嫌犯罪的问题已经有了结果。鉴于鲁粮谷物及董事长陈亮等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被告单位山东鲁粮谷物经贸有限公司罚金200万元,被告人陈亮有期徒刑十二年。

  资料显示,鲁粮谷物隶属于省管企业山东省粮油集团总公司。山东粮油集团始建于1992年,现有职工近2000人,拥有资产12亿元,集团直属及权属企业有山东省粮油购销储运公司、山东粮食大厦、山东省饲料公司、山东省粮油工业公司、山东省粮食贸易公司、山东鲁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山东良友储备粮承储有限公司、山东省粮油集团鲁粮对外经贸总部、山东省石臼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山东鲁粮谷物经贸有限公司、山东省丰益粮油有限公司、山东良友富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据悉,鲁粮谷物违法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陈亮时任鲁粮谷物法人代表、董事长,同时还担任山东省粮油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属于集团领导层面。(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魏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