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治霾再“出招” 济南今冬三行业采取生产调控措施

2016-08-30 08:29: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近期,《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 2017)》下发,其中对济南等传输通道城市也作出要求,每年11月至次年1月实施生产调控,水泥、铸造、砖瓦窑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外全部停产。

  记者了解到,一共有20个城市被列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山东有5市,为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

  《措施》提出,传输通道城市限时完成重点行业污染治理。2016年10月底前,传输通道城市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除2017年10月前实施改燃关停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稳定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或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排放标准。

  《措施》要求,对传输通道城市工业企业施行生产调控措施。每年11月至次年1月,对污染物传输通道城市工业企业实施生产调控。停产类:水泥、铸造、砖瓦窑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外,全部停产;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除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机组外,未达到超低排放的全部停产。限产类:钢铁行业根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行停产;燃料调整类:玻璃行业生产然料全部更换为天然气、集中供应的煤制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电网公司按照上述错峰生产要求加强电力调度。

济南日报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