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32万元!山东省工商局原局长牛启忠获刑5年
7日,山东省高院官方微信通报介绍,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牛启忠受贿案,认定被告人牛启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3年,被告人牛启忠利用担任山东省滕州市市委书记、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收购、发展经营、土地出让金减免、提高土地容积率、招投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陈某、王某等6人所送财物,共计85.1005万元、美元 6 万 元 ,折 合 人 民 币132.686万元。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牛启忠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牛启忠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系坦白,且案发后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认罪悔罪,对其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牛启忠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其人其事
1万元受贿线索,他交待出132万
2015年6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对省纪委委员、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牛启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
曾干过民办教师不到50岁就成“厅官”
公开简历显示,牛启忠生于1957年7月,沂源县人,1973年1月参加工作。参加工作之初,他曾在沂源县中庄公社当民办教师,后来又当上了中庄公社电影队放映员。之后,还曾担任过当地卫生局医训队学员、张庄医院文书,卫生局秘书、人事局秘书,地委组织部秘书科副科长,沂水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等职务。
2001年,牛启忠出任滕州市市委书记,之后主政滕州多年。2006年年底,升任省信息产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后又于2009年6月任省经信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2010年年初,离开省经信委,转任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并兼任省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5月,他出任省政府食安办主任这一正厅级职务。
从滕州调任时老百姓自发送行
根据公诉人在庭审中提供的相关证据,被告人牛启忠是因为司法机关在办理另一案件中,发现其有受贿1万元的线索,从而接受山东省纪委调查的。而在到案后,牛启忠除交代自己受贿1万元的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收受131.686万元贿赂的事实。这也成为对被告人牛启忠从轻处罚的一个重要依据。
在去年庭审时,牛启忠最后陈述说:“我为滕州作出了贡献,我离开滕州时当地的人民群众为我送行,我对不起人民群众,我对不起家人,在庄严的法庭上,我深深的悔罪。”(综合)
http://news.e23.cn/shandong/2016-09-08/2016090800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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