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将建诚信"红黑榜" 黑名单企业寸步难行

2016-11-06 10:15:00 来源: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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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烟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烟台市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及联合奖惩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这是烟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部署要求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争创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举措。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烟台将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及联合奖惩工作机制,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通过对司法执行、企业经营、食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依法纳税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行业及领域进行信用评价,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全面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打造“信用烟台”,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其中,恪守诚信者将被列入“红名单”,将享有“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力度,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安排、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大力推进诚信市场主体”等奖励和激励政策。失信违法者将被列入“黑名单”,并被采取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等多重约束和惩戒措施,受到诸多限制。

  首批市级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确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发展委、市物价局、烟台海关、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中国人民银行烟台中心支行等19个部门展开,全市其他相关部门也将积极实践,大力推动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

责任编辑:编辑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