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定期公示失联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

2017-01-12 14:1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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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12日讯(记者 罗燕)近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济南市无法取得联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办法(试行)》(下文简称《办法》)的通知。依据该办法,济南将对无法取得联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满将对未能主动取得联系的企业注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办法》适用于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依据该办法,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并对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无法取得联系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调查取证。

  据该办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季季后10个工作日内,将对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的《无法取得联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及相关证据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以及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60日。公示期满,将依法注销无法取得联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济南市无法取得联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摘选

 

  该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