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无理由退货"并非想退就退 国家暂无明确规定

2017-02-14 09:35:00 来源:水母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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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14日讯 自从网购有了“7日内无理由退货”这一规定后,许多“剁手族”们每逢节日必定要大买特买一番。然而,“无理由退货”也并非随时想退都能退。就拿刚刚过去的春节来说,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导致部分网店并没有在春节假期顺延退货时间,从而让消费者的退货愿望落了空。

  “七天无理由退货”谁说了算?

  今年1月份,周女士在网店购买了一件冬装,虽然按照网店给出的尺码选好了尺寸,可腊月二十八,货到之后一穿才发现,衣服还是大了些,但也可以穿。马上就过年了,周女士家里一大堆事要忙,就把这事给忘了。正月初六这天,周女士穿着新买的衣服去姐姐家做客,姐姐看过之后就直言衣服不合身。回家后,周女士越想越觉得这衣服买得不好,便上淘宝旺旺和网店联系退货,但客服告诉她,虽然该网店也实行“7日内无理由退货”,但周女士收货那天是腊月二十八,也就是1月25日,而正月初六已经是2月2日了,算起来这已经是第8天了,刚好超出了“7日无理由退货”的范畴,而且衣服本身只是尺码稍大,并不属于质量问题,也不在“三包”退货的范围内,所以只能说抱歉了。

  客服的答复,让周女士非常震惊。她说,自己一直以为,“7日内无理由退货”这一规定,遇到节假日是要往后顺延的,怎么连春节放假的时间也要包括进去?这一个周来,双方又沟通过多次,最后好不容易才说服对方退了货。虽然衣服退了,可周女士还是感觉很纳闷,“7日无理由退货”究竟怎么个退法?难道完全由网店说了算?

  国家暂无明确规定

  记者咨询了多家网店的客服人员,他们多数表示,“7天无理由退货”遇到节假日是不会往后顺延的,并称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对是否顺延做出约束,因此,虽然多数情况下如果只差一两天也是可以满足买家退货要求,但即便不满足,就是要较真,也没有任何问题,因为法律没说不可以这么做。

  这些网店客服的说法到底有无依据?“7天”怎么算到底由谁来决定?为此,记者昨天咨询了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衣学红。

  12315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4年3月15日,我国正式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2014年2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都获得了支持。但是,“7日无理由退货”这一规定的“落地”几经波折,全国各地许多网店商家起初并不配合,找出种种理由和接口阻碍新规执行。就消费者关心的“7日”遇到节假日是否顺延的问题,在《消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内没有明确规定,各基层工商部门在调解此类问题时也确实不好把握。

  不是所有商品都能想退就退

  除了“7日”遭遇节假日是否能顺延的问题,还有不少市民来电询问,去年“双11”网购了不少东西,可想退货时商家却说不能退。时间没问题,肯定在7日之内,那么这又是为何无法如愿退货呢?

  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的李严谨律师告诉记者,平时也遇到过客户咨询类似的问题,但实际上只要翻一翻法律条文就知道,有时候网店不给退货,可能还是与买家没搞清楚无理由退货的不适用范围有关系。

  “不是任何商品都在无理由退货的范围之内”,蓬莱市消费者投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健介绍,《消法》明确规定,有四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规定,分别是: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 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后来,国家又补充了三类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分别是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因此,消费者在网购前应确认,自己将要购买的商品,究竟是否在上述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规定之列。

  另外,消费者在退货时还要注意,商品必须保持完好,否则网店也是有理由拒绝退货的。消费者在网购时也要注意理性消费,货比三家,不要盲目购买,避免因退货不成影响自己的好心情。(水母网)

责任编辑:鲁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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