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集团打假“孙公司”!伪造注册材料登记,警方预警新型投资诈骗

2021-11-23 16:0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泰山财经11月23日讯(记者 冯明月)11月22日,水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集团”)在其官网发布《关于水发投资与青岛振华公司无任何关系的澄清函》,表示其旗下水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莫名出现的100%控股的青岛振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为犯罪团伙为诈骗而伪造、假冒。目前,警方已立案侦查。 

  莫名多出一家子公司 

  水发投资:与我无关 

  水发集团称,近期,水发投资内部控制系统显示,水发投资新增一家100%控股的青岛振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简称“青岛振华”),但水发投资从未投资设立该公司,也未曾与该公司及该公司任何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信息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和监事等)有过任何接触或授权。 

  水发投资于第一时间(2021年11月8日)向该公司注册地公安机关青岛市莱西市公安局报案,同日向莱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核查印鉴及相关资料的请求。11月15日,水发投资正式发函给莱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行政审批局、要求其依法撤销假冒水发投资名义设立的青岛振华的工商登记信息并吊销该公司营业执照。 

  澄清函显示,公安机关侦查并通报,青岛振华是由犯罪团伙通过伪造注册登记材料及水发投资公章在莱西市注册成立,并在青岛银行莱西文化东路支行等银行开设对公账户。该犯罪团伙还伪造了《最高额担保函》《借款协议》《债权转让书》等多份虚假合同,并在合同中加盖伪造的水发投资等单位公章,以此为基础在全国各大网络投资平台发布诈骗广告,诱骗投资者进行所谓的“投资”,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 

  随后,鲁网·泰山财经记者在企查查上查询发现,青岛振华成立于2021年11月3日,法定代表人赵振强,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其简介显示该公司是一家涉水项目和相关产业的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水力发电;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水资源管理;灌溉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等。企查查显示,公司由水发投资全资控股。 

  据了解,水发集团前身是山东省水利厅下属平台公司,2009年由省政府批准组建,2017年划归省国资委统一监管,是山东省属一级国有独资企业,总部位于济南。业务涵盖水利开发、现代农业、环境保护、清洁能源四大板块,发展形成水务、农业、环保三大省级平台和清洁能源产业集群。水发投资成立于2016年4月26日,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由水发集团全资控股。 

  诱骗投资者进行“投资” 

  莱西市公安局:谨防新型投资诈骗 

  22日莱西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莱西警务在线”发布了一则关于新型投资诈骗的预警公告。2021年11月8日,青岛昌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水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报警称,青岛振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伪造虚假合同实施投资诈骗。接报后,莱西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工作。 

  经查,2021年11月3日,犯罪嫌疑人伪造注册登记材料,在莱西市注册成立青岛振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并在青岛银行莱西文化东路支行等银行开设对公账户。 

  此外,该犯罪团伙伪造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最高额担保函》、《借款协议》、《债权转让书》、《债权债务确认函》等多份虚假合同,并在合同中加盖伪造的青岛昌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水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莱西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章,以此为基础在全国各大网络投资平台发布诈骗广告,以“山东GDP第一城市征信债权产品”、“AA+担保方”、“双担保”、“1.5倍应收账款质押”等内容吸引投资者眼球,诱骗投资者进行所谓的“投资”,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 

  水发投资在澄清函中表示,青岛振华是由犯罪团伙通过伪造证件设立的非法公司,与水发投资没有任何关系;青岛振华及犯罪团伙实施的行为给水发投资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侵犯了公司合法权益,水发投资作为受害方期望公安机关尽快结案并依法追究相关犯罪人员的法律责任,切实维护水发投资合法权益。 

  莱西市公安局方面称:“目前,我局已对此案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为此向全社会发出预警,提醒广大群众切勿相信该诈骗团伙发布的诈骗广告,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韩黟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