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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狩猎野生动物1418只,五名被告人被判刑

2021-11-23 17:4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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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狩猎野生动物1418只,五名被告人被判刑

  鲁网·泰山财经11月23日讯(记者 冯明月)11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会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刘念虎发布山东法院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2019年以来,张某将剧毒物质呋喃丹出售给褚某等人,褚某等人在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山林投放呋喃丹并将被毒杀的大雁、野鸭等动物出售给张某,张某共收购褚某等人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约1418只。2020年1月,公安人员在张某住处查获大量野生动物。经鉴定,被查扣的动物均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保护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案件审理期间,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认为,张某、褚某、宋某等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狩猎罪。检察机关就本案提起的公益诉讼,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各被告除支付相应的国家生态资源损失费、鉴定评估费等,还要以劳务代偿的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服务期限均为三年。法院遂依法对五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不等的刑罚。 

  本案系典型的在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新生湿地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鸟类为主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本案在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同时,依法判决张某等人通过劳务代偿的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体现了司法保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功能,对保护黄河三角洲的生物多样性进行了法治宣传,实现了案件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吴奕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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