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纸业副总女儿短线交易获利5900元 公司称不存在主观违规情况

2021-12-30 14:46:43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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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30日讯(记者 胡明政)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阳纸业”或“公司”)公告称,公司收到董事、副总经理刘泽华先生提交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说明》,其女儿刘逸群女士于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12月28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该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公告称,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刘逸群女士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累计收益按“卖出成交均价*卖出股份+股息-买入价格*买入股份-佣金-印花税 -红利差异税”计算为5,923.39元;截至2021年12月29日,刘逸群女士尚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5,000股。

  太阳纸业表示,公司获悉该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刘泽华先生和刘逸群女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2021年12月29日,刘逸群女士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人民币5,923.39元全部上缴公司。

  公告显示,经向刘泽华先生了解,事先并不知晓刘逸群女士股票交易的相关情况。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刘逸群女士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交易前后刘泽华先生亦未告知刘逸群女士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刘逸群女士也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刘泽华先生意见,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为其个人操作,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

  根据公告,刘逸群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操作构成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刘泽华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太阳纸业在公告中称,公司将进一步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切实管理好股票账户,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事实上,虽然公告称刘逸群女士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为其个人操作,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但太阳纸业以前也出现过被人利用内幕消息操作公司股票获利的情形。

  2019年2月份,证监会公布三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余盛、程凌、吴学军三人均因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太阳纸业”被处罚,分别被证监会“没一罚一”。其中,余盛被罚没1225.33万元,程凌被罚没73.07万元。吴学军除自己内幕交易外还建议他人买卖内幕信息所涉股票,合计遭罚没金额达2268.38万元。整体来看,三人共被罚没3566.78万元。

  证监会通报后,鲁网曾以《三人内幕交易太阳纸业被罚没3566万 泄密源头之一为公司董事长女婿》为题,对该事件进行过报道。

  据报道,内幕消息的泄密源头之一即为太阳纸业董事长李洪信的女婿朱某,另外一位泄密源头则是朱某的大学同学海通证券的员工单某军。余某、吴某军从朱某、单某军处,程某从单某军处获得内幕消息后,分别开始异常交易该股票,三人买入太阳纸业时点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接触时点都高度吻合。虽然内幕交易获利颇丰,但最终依然难逃被监管处罚的命运。

责任编辑:杨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