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现财政绩效运行部门监控全面覆盖 设置“预警灯”
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已经实现财政绩效运行部门监控全面覆盖,并积极推动重点监控提质扩围,2021年各级财政部门监控资金规模417.7亿元,并根据重点监控结果调整、收回资金33.7亿元,加速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近年来,山东省切实为财政资金设置风险防控"预警灯"。目前,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均已出台绩效监控管理办法,监控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据了解,2021年,除涉密部门和项目外,省级108个部门开展了绩效监控工作,省财政对部门绩效监控报告和项目监控表进行全面审核,并将部门监控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
在部门单位监控的基础上,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重点监控,避免资金闲置浪费。2021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对1384个项目开展重点监控,监控资金规模417.7亿元。其中,省财政对航空应急救援等9个项目开展重点监控,对于执行进度慢、目标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督促部门限期整改落实;日照市开展重点监控49项,提出意见建议100多条,指导部门修订相关政策20余项,进一步压实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为增强监控科学化、智能化水平,山东省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加快构建全过程、全链条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闭环系统。青岛市建立了集逻辑运算、指标预警、评分亮灯、结果反馈于一体的多功能绩效监控系统,绩效监控70%填报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同时启用分类亮灯机制,根据评分结果系统自动预警,使预算部门(单位)能够迅速定位问题项目,提高纠偏及时性和精准性。
绩效监控结果与预算安排、调整挂钩,让规范监控结果应用成效更加显著。济南市对科技局12个科技重大专项开展重点监控,针对监控发现的任务目标不明确、项目进展缓慢和资金沉淀等问题,调减当年项目资金3亿元;烟台市对部分建设项目实施重点监控,发现了绩效目标无法完成等问题,及时收回项目资金2亿元,全部调整用于民生保障领域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