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代表郑晓清:建议尽快普及自助售药机,满足群众24小时用药需求
鲁网1月13日讯 疫情发生以来,药店成为百姓购买防疫防护物资、各类药品,特别是慢病、特病处方药的重要场所。但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线上购药需求提升,以及新冠疫情多点散发,使零售药店的传统线下交易模式远远不能满足居民的健康管理需求。
对此,山东省人大代表、齐鲁制药集团药物研究院药剂所所长郑晓清提出,不论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体系构建,还是到协同创新联合体建设,建议尽快科学普及自助售药机。
“满足群众24小时用药需求也是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郑晓清表示,此轮疫情发生以来,药店线下营业受到一定影响,由于居家、药店药物紧缺等原因,出现了部分人民群众购药需求得不到及时解决的问题,老百姓更加渴望能有24小时值守的“药房”。除此之外,夜间买药、隐私买药、公共场所及偏远地区买药等场景中,也容易出现药品购买难的问题。
而智能自助售药机是以信息化、自动控制、远程控制为一体的新型设备,可以支持视频远程问诊和远程微商城下单外卖配送上门,定制医保卡刷药等功能,真正实现24小时售药服务。同时、自助售药机占地面积小、维护成本低、功能齐全,与传统药店相比,无须支付房租、员工工资等费用,不仅成本降低了,对于实现公共场所、偏远地区随时买药也更加具备应用条件。
对此,郑晓清提出尽快全面推动自助售药机在全省范围内的使用普及,并提出了四点相关建议:一是推动出台准入政策和监管政策。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明确,摸底各连锁药店、卫生室主观意愿,合理采用市场手段,加强软硬件建设。组织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形成文件,有条不紊的指导推动自助售药机铺设、管理和使用。
二是加强经营管理要求。自助售卖是一种形式,售卖的药品主体地位不能改变。药品的特殊性决定着经营管理的严格性。自助售药相关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从申请人资质、人员管理、设备设施、质量管理、规范购买流程、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加强管理,确保合法依规。从业人员需经过管理和培训,使相关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保证自动售药机出售药品全过程质量安全可控。
三是加强实物与数字信息的管理。自动售药机应设置在固定的场所内,内装药品的存储条件应满足药品的具体要求。不得露天摆放,放置的场所应当清洁卫生,避免阳光直射、雨淋,具备保证陈列药品质量的存放条件和措施。不得将自动售药机与有毒、有污染的物质设置在同一场所内。应具有安全监控设施和报警装置,做到出售药品全程监控,能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置。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自动售药机各环节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备、有效和可追溯。同时系统应设置限购数量锁定,并能对同一人多点、多次购买的行为自动预警、限制购买。
四是引导企业行稳致远。自助售药机虽仅仅是一个行业中的一个切入点,但需重视并部署长远发展规划。及时准确宣传阐释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使企业发展有章可循,通过法规、政策引导企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道德优先、诚实守信作风,坚决杜绝偷税漏税、弄虚作假、假冒伪劣、非法垄断等问题,谋求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