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回归山东国资,中央汇金退居二股东
泰山财经记者 张琴
泰山财经记者获悉,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央汇金”)转让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丰银行”)150亿股股份事项日前获得监管批复,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金管股份”)将受让该部分股份,这意味着恒丰银行重回山东国资。
根据山东金管股份公告,恒丰银行于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恒丰银行变更股权事宜的批复》(金复〔2024〕70号),同意山东金管股份受让中央汇金持有的恒丰银行150亿股股份。
山东金管股份称,根据《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央汇金同意向本公司转让13.49%恒丰银行股份(对应恒丰银行股份150亿股)。
泰山财经记者了解到,受让后,山东金管股份将合计持有恒丰银行518.38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6.61%,正式成为恒丰银行第一大股东。与此同时,中央汇金持有恒丰银行的股份数量降至450亿股,持股比例变为40.46%。此次股份转让之前,中央汇金持有恒丰银行600亿股,持股比例为53.95%。
泰山财经记者了解到,此次股权变化是恒丰银行前两大股东之间的易位。截至2023年9月末,即本次股份转让前,中央汇金和山东金管股份分列恒丰银行第一、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53.95%和33.12%。
恒丰银行前身为烟台住房储蓄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87年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专业银行。2003年8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并更名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金管股份注册资本为496亿元,是国内目前最大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拥有“AAA”级主体信用评级。山东金管股份表示,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恒丰银行的持股比例有所增长,恒丰银行原有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可以进一步形成协同。